Fw: [新闻] 尤美女:与其看风向 不如自己带风向

楼主: dualiammin (歪歪)   2017-03-06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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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标题: [新闻] 尤美女:与其看风向 不如自己带风向
时间: Mon Mar 6 14:39:52 2017
同婚修民法或立专法?尤美女:与其看风向 不如自己带风向
来源:风传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229895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去年12月26日将婚姻平权法案有关《民法》修正案的不同版本“审查完
竣”,送出委员会,目前社会争论焦点聚集在修改民法或另立专法。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
盟、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台湾大学学生会性别工作坊与学生促进婚姻平权联盟3日在
台大举办“如何实现婚姻平权—立专法可行吗?”座谈会,邀请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
党立委许毓仁、时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以及国民党立委许淑华办公室代表王英
倩就民法及专法这两个方向讨论。
尤美女:不需要走外国迂回走过的道路
尤美女表示,结婚是基本人权,应该直接在民法中开一个门,没有必要立专法。有些人说
,像是德国、法国都是先有同性伴侣法,有了同性婚姻后将专法废除,我们不需要走外国
迂回走过的道路。大法官将就同婚在3月24日于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尤美女向在场同
学呼吁,大法官已经明确说不会针对要定专法或民法去做解释,这部分还是留给立法院,
现在有很多人都还在看风向,但我们应该要来自己带风向,与其要看风向怎么走,不如我
们把风向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自己来带风向。
许毓仁表示,原本应该用婚姻解决的用专法解决,只是暂时的处理问题,不是真平等,法
律更不应该只是最低道德标准,立法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应该彰显社会进步价值,台湾应
该有勇气、格局、态度向国际社会彰显台湾是个进步社会。
高潞.以用:时代力量没有专法这个选项
高潞.以用表示,人生而平等是普世的价值,且宪法中所保障的婚姻权是人民的基本权利
,应该不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于时代力量来说,没有专法这个选项。
王英倩表示,许淑华因提出伴侣法遭到很多压力跟不谅解,他在此澄清,伴侣法并非专法
,许淑华推出的版本是不分性别的伴侣法,同性异性都可以来适用,反而遭到反同团体抗
议,担心大家都不结婚,是世界末日的末日。
目前已出委员会的法案包含许毓仁、高潞.以用及许淑华的综合版本以及民进党立委蔡易
余提出的“民法专章”。对于这两个版本,许毓仁表示,“婚约由男女双方当事人订定,
同性婚约由双方当事人订定”,这条是考虑到社会反同的声浪下做出的调整,而蔡易余委
员的专章其实也是因为反对的声音下的作法,但是换汤不换药。尤美女则表示,异性恋婚
姻其实都没动,只是让同性婚姻一起适用,专法的困难度在于,社会法规很多都是建立在
配偶的身份上,指定专法就要一条条拿出来修。
同婚释宪 “将影响立院表决”
关于大法官将对同婚进行释宪,尤美女表示大法官一共有15位,要做成违宪决议要有10位
才能通过,其实很困难。况且,若大法官做成违宪决议,也不会给出要修民法还是立专法
的建议,但在释宪案中的协同意见书,各方阵营会就其中意见各取所需进行辩论,这部分
对立法院的表决会有影响。
许毓仁猜测,这个议题目前在社会上的意见还是50%对50%,大法官不太可能做出同婚违宪
的解释,但其中关于人与人缔结婚姻是否在不违反伦常的状况下就可进行?何谓“违反伦
常”可能会有比较多辩论。
最后有同学询问,若党的决定是要立专法,各位要如何因应?尤美女表示,这种情况不会
发生,除非大法官会议作出明确的解释,“如果真的发生了,违反党纪是要被罚3万块,
我宁愿被罚3万也不会投”,此话一出引起全场欢声鼓掌。
作者: wcl4 (wcl4)   2017-03-06 14:52:00
美女我爱你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7-03-06 15:08:00
是要带风向没错,只是很多社运人士抢著当北风,而不是太阳。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7-03-06 18:29:00
楼上请你去做 社运门槛不高 要参与要动员你都可以去尝试 而不是在甲板上带泼冷水的风向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7-03-06 19:08:00
真心感谢VH与吕欣洁带这一波风向,同运团体真的很棒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7-03-06 19:15:00
太帅了,不爽你来做这种最低级护航法都出现了
作者: Jamie510186 (JamieR)   2017-03-06 19:22:00
伴侣法(O) 同性伴侣法(X)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3-06 19:35:00
社运门槛真的不高,只是代价很重而已。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06 21:19:00
推不分性别的伴侣法。
作者: ksng1092 (ron)   2017-03-06 21:21:00
伴侣法若不分性别就不能当成民法修改案的替代品,这样子会很不方便(?)
作者: smartging (米粒先生)   2017-03-07 00:54:00
星闪还躲推文里偷酸喔?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7-03-07 06:06:00
我长期发文干醮同志咨询热线,酸这些同运还要偷偷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3-07 09:31:00
我帮星闪澄清,他都在八卦版歧视同志跟爱滋感染者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3-07 10:30:00
推,我心目中的女神!感谢尤美女对同志的贡献
作者: s4a4m4u4e4l4 (Sam)   2017-03-07 15:01:00
作者: sibom (sibom)   2017-03-07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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