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铭言:
: 同性伴侣法制实施之社会影响与立法建议成果报告书
: PDF档案格式,请自行下载档案
: http://www.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461752&ixCuAttach=157908
: 最后更新日期:106/02/23
简单下个结论:我有条件地支持这个版本的同性伴侣法送入立法院审查。
为何我这样说?因为这个版本是“专法”框架底下,把能纳入的权益尽量都纳入了。而且
这部专法大抵上权利义务相当接近修民法,只差在几个小细节,还有凸显出一个很重要的
重点是,由于同性伴侣毕竟不是配偶,即使专法准用民法上配偶的相关规定,但除了民法
以外其他所有提到配偶的相关法条都无法适用,未来若采用这个同性伴侣法,势必民法以
外所有提到配偶的法条要全部改,说专法可以简单易行又不须大改法条的说法明显不攻自
破(对,柯建铭我就是在说你)。
而且这个版本纳入同性伴侣收养,如果是这个版本送入立法院,那么至少在收养这个议题
上不会吃亏,如果这个版本送入立法院而能够排除其他专法版本,至少到时候会逼护家盟
出来反对专法,社会大众看到他们一路从反对民法到反对专法,真的能说服人?相信社会
还是会有一个评价在的。
以目前的情势来看,婚姻平权法案势必要等专法送入立法院之后,跟民法修正案并案讨论
才会启动了,不让专法送入立法院虽然可以一时抵挡,但也会让立委有拖延的借口,我认
为最好的方式应该是自己主动抢占战场,意即要审专法就至少选择一个相对好聚焦、易于
讨论的专法,现在这个版本绝对不会比赵天麟的版本差,护家盟的版本就更别提了只是来
乱,可能只会输给吴秉叡口头提过的“同性婚姻法”,但是吴秉叡大概不可能会提案,那
么如果要送一个专法进入立法院开启讨论,这个版本目前相对接近民法修正案,至少这个
版本提出来会让争点缩得很小,让讨论比较可以聚焦,更可以画一条线出来,比这个更差
的版本就不要再提了,连讨论都不要讨论。
最后我要说的是,这个研究计画是去年年中开启,当时邱太三的规划确实是“同性伴侣法
”,但是后来尤美女提出民法修正案之后,邱太三已经在审查时说了法务部会尊重立法院
的决议,但是这个研究计画因为立法院没有说要法务部停止,所以会继续进行,那这个计
画曝光出来也没有什么好惊讶的,而且法务部也不一定按照这个计画的结论来提案,这才
是更令人担心的,很怕法务部自己东改西改弄一个更糟糕的版本,或是法务部不提案,赵
天麟也不提案,然后没有专法版本之下民法修正案被无限期搁置,就真的遥遥无期了。
同运方的口号“专法就是歧视”,在缺乏专法版本的讨论下一般民众其实根本搞不懂差在
哪,只是直观觉得专法好像比较简单,而支持婚姻平权的立委也有部分并不认同,现在是
个重新调整论述的契机,可以实际来比较专法跟修民法到底差别在哪,这是理性论述的同
运方发挥的好时机,不要轻易地把专法派都打入反对婚姻平权才是上策,虽然我也对赵天
麟许淑华柯建铭等人颇为不爽,不过至少他们不是护家盟,说出来的论述不会太离谱,沟
通的诚意也还是有的,没有这些专法派的立委愿意支持,民法修正案是不可能过的,想办
法拉近彼此的立场才有办法坚持到最后一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