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ytsis (魁奇斯)》之铭言:
: 你一直跳针不就是拉高冲突?
: 立专法就不用修500多条是哪来的逻辑?不想搞这个的话麻烦告老还乡别当立委了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1-24/81317
: 对于婚姻平权争议,柯建铭24日接受《POP抢先爆》电台节目专访时表示,“立法跟做运
: 动不一样”,要把所有政策变成可行,因此,他支持以专法来保障同志权益,因为如果要
: 修《民法》,需要动到112种法案,要修正的条文高达500多条,是一件大工程,而且会拉
: 高冲突性,“立法院有可能一个会期都在搞这个吗?”
这篇访问中柯总召提到应修同婚专法的理由,跟他去年12/1受访时提的理由几乎完全一样
但后来12/26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审议,送出委员会的民法972修正版本是:
“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然后在原条文下方增列
“同性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
并没有修正夫妻,父母等称谓,也就没有修民法涉及112种法令,
柯总召开会当天也在场,不会不知道这些,知道还这样讲, 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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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附上相关报导:
1.挺同团体要罢免 柯建铭:做政治,不能忧谗畏讥! 2016/12/01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efb05ea-901b-4416-a2f1-18b72aecc75b
柯建铭还拿出法务部在11月24日在公听会提出来的书面报告,
…其中涉及承认同性婚姻及同性收养部分,其影响现行法律,经检视采用
“夫妻”,“父母”(含“祖父母”)等用语合计有112种法律,涉及条文计356条…
2.婚姻平权何时三读?尤美女:还有黄金6个月 2016/12/26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12-26/80427
3.重申修同婚专法绝无歧视,柯建铭:做运动跟立法不一样 2017/01/24
http://www.storm.mg/article/21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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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 另外一个思考方向,不低估柯总召的话,就是司委员审议时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右)提出临时动议,要求婚姻平权相关法案一并送交朝野协商
,并于会议过程中游说同党立委段宜康签署支持。”(连结参见上面报导#2)
可能柯根本不管司委会审议送出的版本是什么,柯就是要把所有版本一起拿来朝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