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2月26日同婚法案初审通过。
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站在台下,一同分享喜悦。听着台上主持人诉说,这只是中点站,千万不要中途下车,希望能感染周遭,获得其他人认同......之类云云,让我有了现在的冲动。不过因为职场环境较为保守,我实在没办法直接在脸书上大声出柜,即使在家人以及同学面前,我是如此坦白,但工作不像念书,自己做好本分即可,且年长者的接受度,不若年轻人尺度大,想要有口饭吃,适当的隐藏,有其必要性。
请原谅我的不勇敢 但诚恳。
回想童年,我大概在幼稚园还是国小的阶段,就会觉得男生比较可爱。我一直认为这是天性,没有谁教或是被什么影响。而且这件事对于自我认同,也不是什么问题,从来没有挣扎过应该要交女朋友还是改变自己什么的。只是我也没有特别外放,顶多看看钙片寻求慰藉,不知道什么是圈子。直到退伍后,买了第一台电脑,有了网络,看的世界多了,才找到自己的定位,同时也思索应该怎么跟家人开口,因为我不想躲躲藏藏。还记得我妈听到后的反应,没有太多激动,沉默半。在她扑簌簌落泪后的第一句话,不是责骂,而是“你怎么办?”。她担心我老无所依,会孤独过活
也担心我怎么抵挡外界的眼光。她难过绝非因为我是同性恋,而是怕我会不被社会接受。
自从跟家人坦白之后,我就像上了瘾,可以不用隐藏,也不用考虑结婚的事,完全解脱。之后再进修,在班上如果有人问我喜欢怎样的女生,我也会说我喜欢男的。可能是年轻世代的接受度高,不觉得有什么差别,态度一如往常,甚至有的老师知道了,也不会戴上有色的镜片看我,更是让我如鱼得水。只是回到职场的现实面,除了几个较亲近的同事晓得,其他人我完全不能提。大家都知道我非单身,而我也没说谎,只不过隐藏了他的性别是男人的这件事。
是什么让这个社会病了??
想当初离婚是件丢脸的事,一旦婚姻破裂,还得在外面租房子过生活,不敢回家让人知道。可是现在呢??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别人离不离婚,关其他人什么事?那我要结婚,为什么非得经过别人允许?这是基本人权,不是公共议题;而法律也只是给予需要的人有所保障,不会让不是的人有所改变。就算订了菸害防制法,加重健康捐,会抽的人还是会抽;即使同婚法通过,同性恋人口也不会变多,会有这种错觉,只不过是敢承认的人增加了。如果认为这是修法所导致,而性向真的会因为这样而改变的话,那么让人勇敢做自己,又有何不可。
有人表述修改身分证的称谓栏就是影响他人;修改民法会导致价值观错乱,下一代会受到影响。但所谓的价值观就是随着时代修正累积而来,而身分证上的父母改双亲,就会让家庭受到破坏吗??叫爹娘还是爸妈,也只不过是从小的教育,法律称谓的改变,并不会影响爱的本质。每当看到电视上洒狗血的剧情,描述小时被父母抛弃,但却在养父母给予爱的环境下成长的主人翁,一旦亲生父母出来验个DNA,人生就要被迫重大改变,此时我的心中就忍不住气愤,幸福的组成单位应该是爱,而非血缘。
人应该要待在让自己舒服的地方。
法律对于婚姻,是要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有连结、有所本,而不该是执著于男女。强迫非得一男一女才能符合家的要件,进而才有其他福利的话,只是丧失其他人的权利。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为什么一样要缴税,但却不能给予爱的人基本保障呢?时代会改变,与时俱进才是演化的过程。
他们说:“修改民法,通过同婚,会让人类灭亡。”
“如果没有爱,灭亡又何妨,天意如此。”我说。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让我们一起用爱来拯救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