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我觉得这完全技术性的问题,这就好像你的数据库,什么字段放什么数值格式。
: 这根本是行政院主管机关该担心的事情,怎么会会是立法委员担心的?
: 这格局是把自己做小了。
: 不过,即便要谈身分证也可以这样:
: 1.
:
这位发文者 今天内心受到了一些挫折 尚未平复...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2-26 23:14:00
你还好吗?
难道祖父母一方过世,文件上就只能写祖父或祖母?话说咱们法律有刻意区分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吗?你知道可以继承你遗产的祖父母是四个人吗?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2-26 23:17:00所以你觉得分父母是歧视,那改掉不是正好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2-26 23:28:00哪个gay跟你说写父母觉得歧视,先射箭再画靶?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2-26 23:38:00
你质疑OK,但关你屁事,你关心过邻居小孩怎么叫他爸吗??何况从没有人说要改双亲或父母,你在跳针什么?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2-26 23:39:00父母像是个集合名词,像民法1138提到兄弟姐妹难道是一兄一弟一姊一妹腻,只是要让用称谓狡辩者闭嘴的行政技巧。
别人家怎么称呼父母很重要吗?(歪头)我叫我妈的爸爸“阿公”,会影响到你吗?我朋友称父亲“那个男人”会影响到你吗?我认识的人称母亲“大象”,对你而言有什影响吗?一对“子女”一定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一对父母一定要一个父亲一个母亲?就如peatle说的父母是集合名词,不是一定要一父一母。
作者: justalk333 (鸟园) 2016-12-27 02:05:00
又一个得爱滋崩溃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