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婚姻平权之蔡易余与尤美女委员版本之争

楼主: 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   2016-12-19 21:00:30
非常感谢white9cat的说明,
有一点还可以讨论看看。
一个相关的难点是这样:依照目前尤版草案,婚生推定是被排除的。
那么除了生母之外,要建立与另外一个妈妈的亲子关系,
目前只能靠继亲收养的方式,问题是也不能强迫人家去收养,
特别是身分契约也不能强制执行,顶多只为违约的损害赔偿问题。
所以有可能在同性婚姻下,非生母的那个一妈妈享有非常高的自由度,
而小孩的保障反而有可能略显不足,因为必须仰赖非生母的妈妈收养,
才会不至于是法律上完全的单亲。
换句话说,非生母的那个妈妈对孩子是没有任何义务的:
她对没有扶养义务,孩子对她也无继承权。
当然我知道所有的非婚生子女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
但差别在于,一个是非婚生,一个是婚生。
依照目前草案,女女婚的基调是一个母,要让孩子有双亲,
就必须生母的配偶主动申请法院认可收养,
不然,在人工生殖法尚未配套修正之前,以自行滴精生子的情况来说,
就会变成去诉请强制生父认领,这样可能也会对当初答应借精的人造成突袭。
我自己是认为,既然婚姻要平权,那么人工生殖法也应该要修正,
让男男婚与女女婚都可以透过该法来孕育下一代,
可惜目前修法的节奏还没有跟上。
那在此之前,男男婚需要到外国找代理孕母,
而女女婚可能就是在家自行滴精。
http://women.nmth.gov.tw/information_42_39653.html
那在这种情况下,
婚姻平权后还让婚生下的孩子面对这种困难,
是不是制度上还有需要更周延考虑的地方?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2-19 21:07:00
所以同性婚姻民法修正应该要跟人工生殖法修正绑一起吗XD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1:09:00
1.人工滴精不是女女同志会有的情形,你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考虑女女同志滴精。2.女女同志私下人工滴精同样是冒着“被生父突袭”的风险,你不该只考虑生父被突袭的可能。3.女女同志现在比较多是到国外人工生殖,这部分会有很多国外共同签名的文件,可以在日后做为“同意收养之事实证据”。4.异性夫妻于国外人工生殖,也是有同样的风险,你只考虑同性伴侣,很明显是有问题的。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2-19 21:11:00
人工生殖法不是只有同性恋会用到,那要不要先废除现有的异性恋婚姻制度,等到人工生殖法够完善了再恢复??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1:11:00
人工生殖法是照顾全部的人工生殖子女,你不能只看同性伴侣的部份,然后只针对同性伴侣做调整。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2-19 21:12:00
到底为什么一直要把“已经存在的问题”全部推给同性恋?
作者: yellowwang (蓉)   2016-12-19 21:18:00
两个妈妈、两个爸爸都很好。 但是排除婚生推定后,非母取得一个依其意志改变法律关系的一种权力,我可以收养,也可以不收养,这是一个好的规范状态吗? 我看不出赋予女女婚姻中非生母这个权力的意义在哪?另外,white9cat所指的“被生父突袭的风险”不正指向尤版草案的疏漏?当然男男女女都可以滴精,但如果女女滴精会造成草案规范上的问题,我们就该讨论。 异性恋如果滴精,当然可以用现行法去处理,异性恋就走婚生推定,有疑问就去确认亲子关系存在,但女女没办法走这条路,因为不能够用血缘来否认亲子关系你当然可以很基进地反对现行人工生殖法“生殖绑婚姻”的默认,去主张任何个人都应该被国家赋予人工生殖的权利,不管你单身还是非单身,但这样就已经不是在谈同性婚姻中的亲子关系了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1:31:00
麻烦搞清楚,滴精不需要两个女人,只要一个女人想要孩子就可以,未婚女子凭什么婚生推定?(翻白眼)
作者: yellowwang (蓉)   2016-12-19 21:34:00
你应该先搞清楚我们是不是还在谈同性婚姻中的亲子关系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1:35:00
未婚女子私下滴精,提供精子的男子,被突袭被强制认领,可以用现行法处理?哪个现行法,拜托告诉我。我已经说了,滴精受孕生父被突袭和生父突袭,都不是同性婚姻造成的问题。要在意“私下滴精”延伸出来的问题,就不该“只针对有同性配偶”的情况去处理。且到底怎么判断是私下滴精,还是私下婚外上床外遇?
作者: yellowwang (蓉)   2016-12-19 21:43:00
所以现行法让异性恋夫妻可以人工生殖,就没有滴精问题你当然可以说异性恋夫妻也可以另外找人来滴精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1:46:00
现行制度下,不是所以异性夫妻都可以适用人工生殖法,远赴国外人工生殖的夫妻也存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19 21:47:00
人工生殖法目前不可能过,而且并没有深入研究。准备不足状况下,推修法是想被狂打脸吗?
作者: yellowwang (蓉)   2016-12-19 21:48:00
但正如你所说,我怎么知道这个精是低进去还是喷进去的所以这里法律只能确保经由人工生殖法程序的人工生殖,不会有突袭问题,其他就只能看血统了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烟雨 )   2016-12-19 21:50:00
人工生殖法有它不能过的理由 和性平没关系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2-19 21:56:00
那就回到我刚刚说的,这些问题也会发生在异性恋身上,硬要把两件事绑在一起,干脆先废掉现行婚姻制度,等人工生殖法完善了再来谈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9 22:19:00
国外人工生殖也不会有突袭问题啊。(嚼)要人工滴精,就得冒着被说是婚外性行为和生父抢小孩的风险,这点不论异性配偶和同性配偶都一样。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6-12-19 23:44:00
其实女性做人工生殖很便宜 找个合法的国家去做 花点钱省去生父抢小孩的风险 顺便旅行何必搞得这么复杂
楼主: Nausicaae (可以帮我买卫生棉吗)   2016-12-20 04:48:00
有人说在看跳针文,但我想不是跳针,而是支持者的疑惑有人拉去扯滴精的事,结果也不回答为什么非生母可以不要认这个小孩?有什么理由让双亲的一方可以不要认孩子?有什么理由把同性婚姻存续中生的孩子搞得像再婚的父或母与对方小孩的关系一样?讲滴精不是要找特例,而是因为滴精就是现在比较可能想像同性婚姻通过后,女女婚会有的情况。而且先不管人工生殖法要不要修,留着非生母与子女的关系悬而未决的理由(只能用收养)是什么?凭什么非生母有不认的空间?不能看血缘,我们该怎么?这都是待决问题,而不是开一个门说,可以收养,这样就解决问题了。法律不是建立在人的善意之上的,而是要在善意或恶意的状况下都能处理。本来就不是在反同婚,而是在想办法,要跳脱血统主义去建立婚生子女的关系,本来就需要更周全的思考,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推给法院解决,很多时候法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没办法帮忙擦立法者立法粗糙留下来的屁股。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0 07:38:00
1.现行法律不允许同性伴侣于国内进行人工生殖,但也无法禁止同性伴侣于国外进行人工生殖(借精人工受孕,代理孕母)。2.私下滴精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不可能有法可管,任何人都无法判断是私下滴精还是婚外性行为。3.于国外合法人工生殖,不会有生父问题,但是国内法律不可能直接承认国外人工生殖行为,所以也不可能直接承认非生母方的亲权。4.国外人工生殖,本来就有风险的,异性配偶表面可以直接适用婚生推定,但是无基因血缘的一方可以依法提否认诉(基因不匹配)。不承认国外人工生殖行为,无法判断是否为私下滴精,请问你要怎么直接绑定非生母方的亲权,现行民法修法下,跟本无法认定非生母方是自愿成为母亲的,非生母方如果没有和生母成婚,怎么认领非婚生子女?(现在的同志家庭的孩子,通通都是非婚生子女)非生母方如果要提否认诉以什么为依据提?男男国外代理孕母,又怎么强制绑定非生父方的亲权?你觉得现行修法不完整,但是那本来就不是民法的婚生推定(自然受孕,主要以基因鉴定做为亲子证明)可以直接修改的。人工生殖法要保障的同性配偶子女,要等代理孕母合法化才可能全面,但是人工生殖法不是“只关于同志的事”,争议性复杂性都牵涉更广,真的需要每个可能受影响的族群都参与讨论,不能“因为同志需要就改”。现在主张一并动人工生殖法,不可能完全不影响到其他族群,又保障到同志人工生殖子女,如果真那样,那就是“同志享有人工生殖的特权”这很荒谬。补充:异性夫妻于国外进行代理孕母人工生殖,和同性配偶是相似的》生父办认领,母亲办收养,甚至比同性配偶更可怕,生父不肯认领的话,母亲没资格收养,得找生母来打官司要生父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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