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华的这番言论简直是是来扯同性婚姻后腿的。
骨子里的歧视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社会系的教授应该听过“媒介-形式”,
好比说像是,西洋棋的规则是媒介,而某棋王的个人棋风是形式。
这东西套到同婚合法化上,就是说法律是一种媒介,它自成一套体系,
在运作上有自己的规则。当要把同性结合这样子的情况,
置入原有的婚姻制度之中时,依赖法律媒介的结果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形式,
好比说,
可以订定专法,像是2006年萧美琴提出的同性婚姻法,还有2013年英国让
英格兰与威尔斯同性婚姻合法的专法。https://goo.gl/nbxCa7
可以在民法中定成专条,例如增定972-1:婚约应由同性当事人自行订定。
还可以定成专词(专款),例如在972中加入:婚约应由男女或同性当事人自行订定。
不过这些专法、专条或是专词(专款),
只不过是法律这个媒介转化成同性婚姻的形式成果而已,
本身没有歧视不歧视的问题。
歧视这个标签是人贴上去的。
事情发展到现在,歧视好像变成“你坏坏”一样,随便在用。
根本失去原本去检查民法修正或专法内容有没有构成歧视的功能,
真的要了解什么是歧视,可以看看这个:https://goo.gl/q3IV9F
那很明白的,无论是修民法,或是订定专法,都不会是歧视。
专条、专词(专款)也都不会是,这些都不过是形式结果而已。
重点永远是在内容。
千万不要学那些自居领导地位的,讲些奇形怪状的话,像是:
https://goo.gl/Ty3nvT
https://goo.gl/aMYfW2
原本乱扯说专法是歧视,现在变成专条是歧视。
那,不知道专词(同性当事人)是不是歧视?
如果不是,为什么(权利义务相同的)专法与专条是?
如果是,为什么这种歧视性专词可以接受?
是不是歧视还可以这样讨价还价?
如果真的要一次到位,尤美女版的修五条不仅不行,还是个糟糕的版本。
要走修正民法的路,上选是时代力量,中选是许毓仁版,
末流才是会把法院与行政机关搞死的尤版。
若是考虑到其他国家对于婚姻的补助与减免,都需要配套,
专法不失为一个选项。
在专法中不但权利义务可以与婚姻相同,同时也可以享有婚姻之名。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补贴与减免,都可以一并收拢归纳起来。
现在很多人被迷惑了,以为专法、专条就是歧视,其实并不然。
那些搞运动的人真的要想想,不要以为全部的人都是好骗的。
总不能一面给萧美琴2006年的同性婚姻专法credit,
一面说专法就是歧视吧?
※ 引述《dundus (asd)》之铭言:
: 蔡英文倾向修民法?学者:骨子里还是歧视
: http://udn.com/news/story/1/2173410 udn
: 据传蔡英文总统接受将同婚修入民法,挺同婚团体不领情。中山大学社会系副教授陈美华
: 、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理事陈美华表示,挺同婚团体反“专法”是反对任何形式以分别立
: 法、差别对待同异性婚姻,蔡的作法只是把专法从同性伴侣法搬到民法而已,骨子里还是
: 歧视。
: 陈美华指出,蔡英文只是在放风声,说要修民法,但不动传统婚姻架构,因此972条“婚
: 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不会修改,而是采蔡易余的建议增订一项“同性婚约由双
: 方订定”来处理,并且不以准用的方式让同性配偶适用其他相关条文。
: 她分析,这说穿了就是只有一种婚约是正统婚约,即一男一女约定的婚约,“同性”婚约
: 仍被标签化;而且不采尤美女的准用条款时,同性婚约也无所法享有其他夫妻所享有的权
: 利义务,将来结婚的同性可能得透过释宪方式请求一并适用,“徒增同性伴侣不利益,也
: 浪费社会资源”。
: “蔡英文可能以为大家都很笨,没看出来她只是把歧视摆到民法罢了!”陈美华认为,全
: 面执政的蔡英文政府应勇于承担政治责任,兑现选前支持婚姻平权的承诺,不该持续观望
: 没有政治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