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jita (Bejita)
2016-12-12 20:20:50https://m.youtube.com/watch?v=Qqyoz9kuDmA
叶光州律师在14:20秒提出,
任何法案的修法历程都是很漫长的,(女性平权)
同志婚姻民法修正案不宜贸然通过,
邓惠文医师立刻在38:35回应:
很漫长,不代表他应该要很漫长,
很漫长代表,有很多女性这一生也等不到她发生(女性婚姻自主权)
另外叶律师一直强调自古以来就有同性恋存在,
但是他认为当时的立法者评估了一男一女才是婚姻最好的制度,
所以历经各种辉煌的年代都是一男一女引领我们的,
我很纳闷古代那些同志可以出柜不被霸凌吗?
另外古代欧洲的民法有出现类似现在两男一起存钱,
最后一男死了存的钱被一方的父母告侵占而夺走吗?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2-12 20:26:00一男一女是基督教的婚姻观点,有些人的婚姻概念显然被绑架了
过去争人权很漫长所以现在也要很漫长才行,这什么逻辑
楼主:
Bejita (Bejita)
2016-12-12 20:31:00我还蛮讨厌叶光洲的,台湾这几年同志能见度提升,网络的发达脱不了干系,叶光洲的说法格局很小,也不考量到时空背景的差异,有人打他脸了很漫长不代表应该很漫长,多少人的权益就这样没了,叶光洲还在那边继续宣传她的漫长理论...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2 20:32:00
他都承认女性平权修法很漫长,所谓辉煌年代只有“男”性引领,叶律师应该想为什么是"一男一女"不是"一女一男"
作者:
bohen (苑晴)
2016-12-12 20:34:00那这样任何法律都别修了,反正立法者当时都衡量过了,拿远古时空背景来说嘴?而且当时立法重点在“一”夫“一”妻,不是一“夫”一“妻”
楼主:
Bejita (Bejita)
2016-12-12 20:41:00所以这律师很弱,包著糖衣的歧视
我觉得婚姻制度的历史,可以看最近很红的那只婚姻平权大平台影片,你可以很快的了解,里头讲到14世纪以前甚至是鼓励同性恋的
那个律师真是可笑 古代把同性恋当成疾病 当然不会把同性恋考虑到婚姻制度里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6-12-12 21:17:00底比斯圣队表示:
作者:
buttery (1234)
2016-12-12 21:21:00亚历山大表示古代中国只要男性有结婚生子,剩下的随便你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12-12 21:56:00宗教意识凌驾法律专业的下场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2 22:22:00古代有契兄弟
作者:
qwe579 (唉~)
2016-12-12 22:49:00他叶律师好像就是帮王家四房打亲子关系的律师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3 01:06:00
古代没有当作疾病.....那是近现代医学的事
给1F 一男一女不是基督教的观点 而是不分宗教的观点
作者:
ipad9 (cgj)
2016-12-13 02:35:00并不是 主张一男一女只有基督教
古希腊把同性间的爱视为非常纯洁美丽的爱情,而很多古代的记载都会提到同性恋的存在,只是认知到不一样而没有歧视,歧视是复杂的历史脉络逐渐累积而形成的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3 03:00:00
婚姻仅限"一男一女",不是不分宗教的观点,历史零分
作者:
taging (腼腆鱼)
2016-12-13 12:56:001973年同性恋才去病化,在过去立法者的眼里怎可能位一群被认为病了的人制定婚姻
作者: ee183 2016-12-13 23:01:00
过去那些黑暗肮脏的年代也是一男一女引领的 逻辑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