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立同婚专法...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6-11-27 23:03:28
※ 引述《chben (酷儿鸡精)》之铭言:
: 组成家庭的价值是 "爱"
: 组成家庭的价值不仅仅是 "生育小孩"
组成家庭的价值是不是爱这点法律管不到
法律没有,也不可能规定结婚双方一定彼此爱对方
婚姻是多面向价值
包含维护传统伦理秩序、养育后代、甚至维持男女平等的价值
不是只有养育后代的功能
传统伦理秩序中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组合
我不认为为了少数人争取权利,就可以破坏传统伦理秩序
: 如果要以 "生育力" 来做为组成家庭的判断
: 那不孕症的男女不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 那超过55岁的女人不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 (ps. 就医学角度 绝大多数女性超过55岁就会停经)
以德国的经验(德国也是另立专法)
维持婚姻是男女结合是因为男女结合才有生育的“可能性”
就算停经还是因为其他因素没有下一代
现在科技还是有办法在男生搞出精子,女生搞出卵子,再借别人子宫生出下一代
但是同志间要弄出下一代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做出带有别人基因的复制人
复制人目前大概只有中国私底下敢作
不过另一方面德国信仰基督教的人压倒性的多
设专法也是对国内保守势力的妥协
但是在法律规定上,同性伴侣除了名词不同外,其他法律权利准用一般婚姻
: 另外还牵扯劳基法. 健保法. 劳保法. 医疗法.....等等
: 如专法要完全彻底涵盖 法条恐怕不只几百条
: 到时候 每一条法条都要被反对立委拿出来逐条审查
: 你想想 正式通过会是民国几年?
有一个名词叫做“准用”,一句话就可以彻底涵盖所有法条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08:00
真有那么简单方便的专法,台湾会过吗?话说回来我们在民主化过程可是毁坏掉不少传统伦理XD现在谁会提君臣伦理啦XD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7 23:18:00
民法修那么多次了视而不见?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27 23:20:00
其实专法立1条就好了:同志适用民法结婚之全利义务。以上。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26:00
所以破坏传统伦理与否根本不重要,你得陈述"破坏了会让社会更遭"的具体叙述而不是一句"破坏伦常"就能了事XD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27:00
基督教的传统伦理秩序吗 还是华人的传统伦理秩序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29:00
走婚也被破坏殆尽了,要来捍卫一下吗XD
作者: engra (大安地列斯)   2016-11-28 00:26:00
破坏传统伦理秩序在哪?
作者: goochie (Gooch)   2016-11-28 00:53:00
不懂德国伴侣法就不要多嘴,到现在很多地方都跟异性婚姻不同。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1-28 01:26:00
裹小脚也是一种传统男女的秩序吗?"男女组合"又算哪们子伦理秩序,右手开门也叫伦理秩序?
作者: theash (阿盖)   2016-11-28 01:30:00
第一段,到底破坏什么可以更明确吗?
作者: niceguy5566 (宅化野猪<Elite>)   2016-11-28 01:51:00
先解释一下一夫一妻破坏了大中华三妻四妾的伦理秩序能说服我就信你了,哎我怎么按到推了= =嘘回来
作者: Charleene (腐而不宅伪文青)   2016-11-28 03:41:00
借精 借子宫 同志可以啊 提复制人是科幻电影看太多齁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8 05:43:00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咧?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8 22:39:00
这位是基督徒 有需要的话各位就用神之国的语言跟他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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