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最近在FB跟前同事嘴砲,她的内容是想要去参加护家盟的游行,问大家要不要
一起去,然后贴了个护家盟游行的新闻,然后我看了不爽就开始跟她在FB战。
妳一句我一句的,她都讲不过我,后来直接耍赖。
最后丢一句,我就是不想我儿子的身分证上面父与母的字段变成双亲1 双亲2 。
我想战回去,我很逊现在词穷了来跟各位讨救兵。
我知道在称谓上父 还是母 都不变,平常大家叫爸爸 妈妈还是不变。
请问修法过后身分证上父 母 字段的称谓会怎么写?
我的想法是分为同志版与非同志版,如果是非同志就写父 母
如果是同志养父父 或同志养母母 就是双亲1跟双亲2
也就是说就算是法律通过 ,异性恋一般家庭完全不受影响他们的身分证完全跟现在
一样,但是若是同志父父 ,母母能够合法收养,在身分证上写出的可能是认养的
双亲1、2或是写更细连实际的父、母都写出来。
问半天其实就是问法律通过后,身分证的父母栏称谓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