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请坚决反对立专法 (板上有人在洗风向?)

楼主: vilevirgin (双簧之美)   2016-11-26 17:24:35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OELCq6f ]
作者: vilevirgin (双簧之美)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why同志朋友对于“专法”这两个字很反感?
时间: Sat Nov 26 17:17:33 2016
※ 引述《dsa3717 (FishCA)》之铭言:
: 我...我身边应该没有已知的同性恋朋友
: 先讲不赞成用专法的角度
: 如果今天写一本内容跟民法相关条文有87%像的《同性恋伴侣法》
: 那为什么不要直接在民法中改掉就好了
: 他们也不需要为了爱滋防治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卫生机关申请
: 也没有特别身分的变更、继承等等问题
: 应该也没有容易受差别待遇需要特别保障的问题
: 那么为了一群只要开放跟同性结婚的人立专法的意义在哪里
: 但是感性上来说
: 当同志们嘴巴讲著毕安生的故事
: 或者“我跟我另一半因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无法怎样怎样”
: 表现出你有问题需要解决希望大家一起帮忙
: 但是又表现出不愿意接受用专法先处理现在的问题
: 非得去动民法不可(否则干脆不要)的态度
: 我是觉得这样已经有点超过的感觉
: 你们不是要解决问题的吗...
专法就活脱是反对者的拖延手段啊
同运者被摸头之后放置处理的先例还不够多吗 这时候风向有利当然希望能一步到位
先说立专法保障同志婚姻 这个专法的内容是什么也没人知道
反对者如果要支持立专法那就把专法的条文拿出来看看
而且立专法明明就有隐忧 我们来看看
1.立出来的专法保障同志族群结婚 使的同性配偶的权利与现行民法夫妻结婚100%相当
这是现在很多真心赞同立专法者的想法
但是既然如此 那么立专法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此特别法条件上并无优于普通法
那一开始就不应该立这种隔离式的法案
特别法应立下的应该是特别保护弱势 使所受特别法保护者有优于普通法之待遇
这就正如是同运者一直在批评的
“黑人专用”“白人专用”饮水机 黑人坐公共汽车要隔离一样的
我要承认的 立出这种法案的确可以实质的解决同志族群无法结婚的事实
同志们可以接受吗 其实是可以的 2007年提出来的其实也是专法思维
当时想法就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所以渐进立法也可行
但是本质上还是一种歧视法案
但是要同运团体可以接受的前提是 “100%相当”
这就出了另一个隐忧
2.立出来的专法保障同志族群结婚 但并非100%相当
这就是反同婚者的算计啊啊啊
以反同婚者近期的言论为例
“同志可以结合 但不能使用结婚字眼”
万一不能使用结婚字眼 那劳工请婚假 请配偶丧假等等权益 同志如何维护?
一个个去打官司维护权益吗? 别傻了就硬生生的先被剥夺啦
“自己同志儿子死了之后 遗产竟然要给一个同性恋?”
万一专法修出来同性配偶并非现行配偶有遗产特留份 仍然以死者血亲为先
(假设最后修出来是第二顺位好了) 同志权益如何保障?
“同志结婚后不准领养小孩”
特别法内要明订同志领养必须别于异性配偶有特殊之对待 同志权益是否受损?
如果专法订出来的时候 结果对同志保障并非100%比照异性配偶
那么同运团体不就要一个一个去讨 一个一个去打官司?
不要说专法订出来好了 订出专法时肯定就因为某团体坚持之立场 订出非100%的专法
那么同志团体还不是要全力争取 而且到时候战场肯定是遍地开花
“我们都让步让同志有结婚配偶名分了 竟然还想侵门踏户要遗产特留份?”
“我家出一个GAY已经很痛苦了 结果我儿重病还要给一个外人优先签手术同意书?”
这种战场根本会此起彼落 结果最后因为争议太大
结果某绿色党干脆翻桌放置play 说暂不修法 再开9487场公听会
不要以为这很好笑 这就是可见的未来啊
既然要抢权益 就一次要抢到位 不然后续绝对后患无穷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11-26 17:18:00
真的这样就是最棒的结果了,赞!
作者: nomien (這個派對就是在美國)   2015-11-26 17:20:00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5-11-26 17:20:00
风向有利? 有利DPP就不会转弯了 现在被大反扑了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5-11-26 17:20:00
吵越大越好
作者: tiest0913 (小尾巴)   2015-11-26 17:20:00
原来如此
作者: gonna (勾那)   2015-11-26 17:21:00
你什么时候产生那些说要专法的人是真的为同性恋好的错觉
作者: Vdragon (V字龙)   2015-11-26 17:21:00
中肯推,嘘 RandyMarsh
作者: corholio (Joshua Li)   2015-11-26 17:21:00
就假专法真拖延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1-26 17:23:00
世界上恶心的人不少,我也有喜好,但像这样去迫害的只有1F这种货色才这样不知廉耻你几乎可以想像他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其他他不喜欢的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1-26 17:24:00
小心萌萌心眼很小的 不过就是洗过他一次脸而已反到现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1-26 17:30:00
小心萌萌 心眼很小的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6-11-26 18:00:00
有疑问的这篇也该看看~
作者: goochie (Gooch)   2016-11-26 18:00:00
德国伴侣过这么久,最近这两年才能一同报税,专法绝对不能要
作者: wp972160 (新手上路)   2016-11-26 18:05:00
拒绝歧视专法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1-26 18:32:00
推这段:既然要抢权益 就一次要抢到位 不然后续绝对后患无穷。
作者: icewell (阿俊)   2016-11-26 18:57:00
坚决反对专法 唯一支持修民法
作者: swow (planet)   2016-11-26 19:21:00
拒绝歧视特别法,反方少再继续带风向了,你们的嘴脸令人恶心
作者: blackcrystal (黑色结晶)   2016-11-27 01:44:00
专法=歧视 就这样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12:46:00
一直觉得RM是在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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