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婚姻平权谣言与通奸除罪化

楼主: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2016-11-25 1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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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报 婚姻平权谣言纷传 吾人需有定见 文/宋瑞文
随着婚姻平权(同性婚姻)法案通过的可能性上升,反对方所散播的相关谣言也越来越多,
其中无稽之谈固然不少,但就“婚姻平权会连带使通奸罪废除”一项,即便不是事实,但通
奸除罪化,却有性别平等的正当性,支持婚姻平权的人在否认之余,不妨补充说明。
该谣言的说法为,帮助同性恋提出婚姻平权法案的立委尤美女,曾提出通奸除罪化,前者只
是后者的先声,前者过了,后者也会跟着来。尽管同志是同志,尤美女是尤美女,原本就是
两件事,通奸除罪所牵涉的,也不是只有同志,但在如此澄清之前,不妨先认识一下尤美女
与通奸除罪再做回应。
尤美女是台湾在性别议题上名声卓著的一位立委,曾任妇女新知基金会监事等多项女权团体
职务。除性别外,在苑里反风车、文林苑都更案、关厂工人案等案件,都曾有所动作;她关
心的议题繁多,并非专属于哪个领域,彼此也不存在一定顺序。
而通奸除罪化,是女权团体多年来致力的议题,意义在于,国家不应介入个人感情的道德判
断,不该以刑法入罪,且强调民事求偿,对离婚妇女较具实益,况且实务上,多半是先生没
事、女人(小三)入罪,形成女人为难女人的局面,于女性有害无益;这些主张在经过多年
的倡议之下,理解的人也越来越多。日前大法官被提名人里,有多位认同通奸除罪化的主张

另一方面,尽管婚姻平权“法案”与通奸除罪化无关,但后者和伴侣关系密切相关。先从异
性恋看,除了一般认为容易外遇的男性之外,据树德大学调查,35%的南台湾妇女曾外遇,
调查者并表示,“中北部一定更高。”要注意的是,多数外遇妇女不会放弃婚姻;巧合的是
,据国外同志杂志FS Magazine调查,有将近半数的男同性恋有过(无性忠贞约束的)开放
式关系,另一份由纽约大学教授Christopher Stults所做的研究更显示,开放式伴侣可以有
更紧密的关系。
既然外遇或开放式关系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异性恋婚姻里,有女权团体长年为其解套,
在男同性恋族群里,也有研究肯认它的价值,各有其正当性;网友在为婚姻平权法案辟谣时
,在否认婚姻平权法案与通奸罪无关时,可以补充说明后者的存在与理由,而非摆出急于澄
清的态度──这或许就像,某些明星说自己不是同性恋,当然是他的权利,但可能的话,不
需急于切割。
除了通奸除罪化之外,还有其他议题,和这次婚姻平权的谣言相关,例如说婚姻平权法案会
导致单方有意愿即可离婚,这固然不是事实,但也突显了台湾人对婚姻认识的侷限,事实上
,台湾是世界上少数离婚门槛很高的国家;反之,像中国婚姻法,在实务上可以达成“片面
离婚”。婚姻制度,随着时代、地区不同而不同,并无天经地义。
*同场加映
伴侣制不应窄化为同性伴侣关系 http://tinyurl.com/pyk5hsy (拿去回说要定专法的人)
早在2007年,行政院政务委员即分析,“社会必须适应,婚姻已不是男女关系唯一方式。”
“欧洲或北美等国家从1980年代后,同居或未婚生子比例逐渐攀高,约2成5到5成左右。”
伴侣制成了解决少子化问题的方法之一,然而从2007年到现在,台湾社会在受到少子化的严
重打击之际,伴侣制却一直未能获得社会的正视与认识,时常被窄化为同性伴侣权益问题,
对此法务部不明究理,实属不智。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6-11-25 11:35:00
35%的异性恋...
作者: wekrafty (Kris)   2016-11-25 11:35:00
支持通奸除罪化
作者: cursedsoul (给我好员工啊!)   2016-11-25 11:39:00
很好笑,如果因为通奸中的性器问题说无法检举同志通奸那我们不会干脆别要结婚权利就好了,会想要婚姻就是想稳定啊。就算通奸无法检举或成立好了,那也无碍于我们该有的权利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25 11:44:00
35% 感觉不低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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