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为什么一定要修民法,而不另立专法?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11-18 17:40:43
我觉得这是一个折衷的办法
既可以保障同志伴侣间的权利义务
也不用牵动整个现存的民法架构
而且可以在专法当中再规定
未规定之处可以准用或类推适用民法亲属篇的规定
也不会有什么歧视的问题
总比一直僵持下去原地踏步的好
作者: Sayd20   2016-11-18 17:41:00
教徒你又来了
作者: leoliao1994 (香料)   2016-11-18 17:43:00
不会被歧视吗…我很难想像,当同性婚姻被一个专门的法规范,这难道不就是最根本的歧视吗?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16-11-18 17:44:00
还转到拉板去......你很有种!
作者: tourism1003 (仆。米叔)   2016-11-18 17:44:00
这个不是很久之前就已经讨论到烂掉了吗?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7:44:00
基督结婚也需要专法 因为太会歧视人了
作者: simonshu (阿弟)   2016-11-18 17:44:00
安安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7:45:00
保护正常人推权益 基督不要混到别人的婚姻里反对邪教在台湾 需要立法别让基督毁了下一代没见过这么邪门排外又嚣张的少数宗教还杀了多少异教徒有钱登报纸 没钱照顾孤儿那你不用急着对号
作者: Sayd20   2016-11-18 17:49:00
社会主义者(X)教徒(O)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7:49:00
讨论就你自己去立个专法给你自己 同性恋是一般人 你吃饱太闲自己想办法 别拖我们下水
作者: g801109g (莫仔)   2016-11-18 17:50:00
立专法比修法还要麻烦
作者: gunso (軍曹)   2016-11-18 17:50:00
因为伴侣不是配偶,在法律上也没有相同保障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7:51:00
基督还不敢承认 某人也觉得好羞耻吗你要妥协你家的事有本事你去选立委或移民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6-11-18 17:56:00
因为台湾不是宗教国家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7:56:00
那你的婚姻先立个专法去妥协再来说没怎么办 护家盟又不靠他们吃饭 凭什么你有闲工夫发文 不如去开导护家盟 无聊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师)   2016-11-18 17:58:00
看一下蔡易余委员昨天的质询影片,十分钟而已,不会花你太多时间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8:00:00
也是 你先担心自己吧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6-11-18 18:00:00
露馅了吧!!!!!!!宗教是只有基督教腻!!!!!!!!!拿香拜拜就是不是宗教阿????????说好的尊重呢
作者: gp1570yaya (熊泰)   2016-11-18 18:02:00
同性婚姻开专法,那异性婚姻也该开专法这样才平等还有异国婚姻等等等都开专法才是实质平等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11-18 18:04:00
肥宅也要开专法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6-11-18 18:04:00
我没少缴税
作者: haha222 (tyler)   2016-11-18 18:05:00
异性恋结婚管制法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1-18 18:06:00
不要骗啦,就算真的要修专法教徒一样跳出来叫那干脆一次到位大家还记得要推多元成家方案时,就有很多假惺惺教徒在那边
作者: cyberpoli (cyberpoli)   2016-11-18 18:07:00
异性恋结婚为什么不设专法呢?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1-18 18:07:00
说为什么不推同志婚姻就好,现在咧
作者: leoliao1994 (香料)   2016-11-18 18:08:00
原住民特别法跟儿少法是为了特别保障他们的权益,请问这跟同性婚姻特别立法的目的有一样吗?抱歉我不认为自己需要特别被另立法保护,我跟男友的爱也是爱,婚姻应该是达法定年龄,彼此合意就可以作为。照教义来说,教徒不得离婚吧?那假设立个<教徒专门法>呢?你觉得意下如何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6-11-18 18:09:00
请支持基督宗教纯洁婚姻法 详见杨智达脸书相簿XD
作者: PIAGET0809 (赫伯特)   2016-11-18 18:13:00
支持异性恋伴侣专法!!
作者: ph777 (没有真相没有原谅)   2016-11-18 18:17:00
因为异性恋跟同性恋无差异啊少年福利法是因为没有原本可适用的法,只得另立新法两者的逻辑根本不同怎能混为一谈
作者: leoliao1994 (香料)   2016-11-18 18:18:00
补充,你觉得原住民身分法没有歧视,我建议可以去找原住民朋友来聊,据我身边的原住民表示,他们某种程度上是不喜欢被特别法保护的,至于少年福利法的立法原因,是基于保护他们是未成年人,故特别立法,我想跟同性婚姻另立法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ph777 (没有真相没有原谅)   2016-11-18 18:20:00
你这跟笑太阳饼里没有太阳是一样道理,太阳饼是取其形像太阳而非内容。硬要套用错误的概念只会被笑而已
作者: Sayd20   2016-11-18 18:20:00
强烈支持基督宗教纯洁婚姻法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18 18:30:00
你可以查查德国的 case。他们一开始是立专法,但其实婚因相关法律条文,牵涉到的层面超广。他们必须一条一条讨论这个要不要开放,那个要不要开放。每一条都要战很久。耗掉非常多行政资源。最后整个伴侣法变得跟婚姻几乎没两样。德国人最后说,早知道一开始就直接让同性恋结婚。
作者: plusminus11 (加減11)   2016-11-18 18:33:00
废文
作者: vsss (ReNew)   2016-11-18 18:35:00
可以设一个基督教婚姻专法吗?
作者: wp972160 (新手上路)   2016-11-18 18:37:00
真歧视假友善
作者: heartwarmer (SunShine4U)   2016-11-18 18:44:00
无条件支持异性恋伴侣专法!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6-11-18 18:46:00
干你P4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18 18:46:00
立宗教法庭用圣经审判 教徒专属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16-11-18 18:48:00
引战掰
作者: accw426 (不知所云)   2016-11-18 18:59:00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1-18 19:08:00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18 19:23:00
除非有权利义务完全等同民法婚姻的同性婚姻法草案送审,不然不考虑专法的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1-18 19:32:00
硬要讲的话基督教婚姻专法满实用的 反正基督教自己对婚姻有这么多限制 最大一条就是不得离婚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1-18 19:42:00
折衷个小啊?
作者: arko1018   2016-11-18 19:55:00
现行法律1夫1妻你修个专法不是跟现有法条冲突?冲突了以那条为准?
作者: luving (let it be)   2016-11-18 20:11:00
原住民身分法,是为了规范谁可以取得或放弃原住民身分,如如果没有这个法律,人民无以为段但是现在同志面对的是,同样是处理“婚姻”的事情,民法既然已有条文,且已不合时宜或不合法,自然就应该修改
作者: jack760324 (空无一人)   2016-11-18 20:21:00
不如立各个专法。离婚的异性恋者。需要接受评估才能再婚或养小孩。
作者: keepstar (爱是积油‧尚)   2016-11-18 20:22:00
我不想知道你是不是教徒 1.当初要立专法时某团体说这是特权 2.回归民法时破坏传统 不管怎样都会反对 3.准用不算真的平等 要适用才是合乎宪法平等 与其那么麻烦干脆修民法最快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18 21:20:00
我们修的是民法又不是圣经 这些教徒怎么在发疯啊
作者: dieaway (假扮的闷声色狼)   2016-11-18 21:59:00
对啊,我也赞成立专法,异性恋婚姻专法
作者: Kinging   2016-11-18 23:54:00
你最近改在拉甲两板刷存在感?
作者: changhsuchen (天使传说)   2016-11-19 00:28:00
专法我没听过,我只知道特别法,我怕立了后萌萌会气的跳脚因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哦!
作者: ilove0280 (Ramalize小黑)   2016-11-19 01:24:00
只听过特别法。要立法的话萌萌团更会冲进立法院~毕竟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立法成就是假平等,真歧视。
作者: wantoknow   2016-11-19 01:30:00
黑人饮水机的故事听过吗?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6-11-19 11:29:00
你告诉我凭什么异性恋用基本法,同性恋用特别法?你举了少年福利法和原民身分法,问题是同志族群又不是某个年龄范围或身分的族群。我们谈的是基本的婚姻权
作者: laimochi (laimochi)   2016-11-19 13:40:00
谁跟你折衷!
作者: bf (逼爱抚)   2016-11-19 15:42:00
立专法就是隔离政策
作者: style01009   2016-11-20 02:08:00
特别法优于民法(普通法),但如果许立委草案,在特别法条文明订刻意排除收养子女或等等民法与异性结婚本就享有的权利,等于同性婚姻就要先以特别法为主,特别法没订的才能回归民法,如果只修订民法字眼的话什么我们都能享有,也不会被刻意用特别法把我们民法原本享有与异性的行为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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