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伴侣跟你隐藏病情

楼主: Gallium (back to the beginning)   2016-11-06 12:10:56
原文恕删
我先说我觉得原po的B在未告知自己是HIV带原的情况下
就和原po有性行为(口交)的确是不可取的
毕竟这件事关系到原po (不管是健康 或是观感)
但社会大众对于HIV带原的恐惧 我个人觉得的确已经有点过时了
并且这也有可能是造成很多HIV带原不敢对交往对象坦承的主因
(http://queer.watch/2016/09/13/12841 thanks to bbadia)
事实上只要HIV带原有接受治疗并定期追踪 确认病毒数量是在安全值内
传染的机率是相当低的
(但安全性行为是不管怎样都要的喔
不要因为HIV带原现在可以有效控制就轻忽以待喔 鸠咪 thanks to brokeback)
希望这个讯息 能让对于自己是否有HIV带原疑虑的 可以尽快去做筛检
这种病毒 现在虽然还无法根除 但已经能有效控制了
早点发现 不但可以早点控制 更可以减少传播
也希望大家看待HIV带原可以不要再戴着恐惧的眼光
很多偏见 其实都是因为不了解 相信这点身为同志的应该都能感同身受才是
如果大家对HIV带原的恐惧或偏见能消减
我想应该会有更多的HIV带原愿意在交往前跟对象坦白
毕竟泰半的秘密都是源于禁忌 禁忌解除 大部分的人应该都不会愿意背负秘密生活吧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嘴砲 虽然我认为我是旁观者清 XDDDD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11-06 12:20:00
原原po那篇下面有人回害怕被抛弃很难懂吗根本傻眼所以推你第一段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1-06 12:27:00
前提是感染者要定时服药,如果看心情治疗跟服药,还是一样有机会传染给别人。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6 12:30:00
怪东怪西就是不怪自己,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大部分的人不愿意背负秘密还不是没出柜。部分有心人士对于HIV带原的美化 我个人觉得的确已经有点过头了倘若HIV带原只是一种可由定时吃药控制的慢性病,那么为什么还要打着恐被歧视或抛弃的大旗继续隐瞒下去??我的论点是,若大家能认清感染hiv对健康是很重大的损害,也会让自己在感情或肉体市场降低行情的话,是可以警惕大家更加坚守安全性行为这条底线,而不是心存侥幸然后成为下一个带原者。
楼主: Gallium (back to the beginning)   2016-11-06 12:50:00
B肝已经可以控制了 跟预防B肝持续宣导 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6 13:04:00
又回到 因为别人那样,所以我才这样 都是they的错原来我这种人是带原者隐匿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问题。
楼主: Gallium (back to the beginning)   2016-11-06 13:10:00
不要成为带原者是一件事 不要用偏见看待带原者是一件事我认为这两件事应该要分开看待维持健康保护好自己是一件事不要持着偏见看待生病的人是另一件事社会持着偏见看待得病者 就会让可能患病者不愿曝光就医进而增加疾病掌控的难度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6 13:19:00
所以我不爽给hiv+上是偏见?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1-06 13:20:00
推不偏见看待。抽烟的人一样被挞伐,但是我们不会因为如此认为肺癌的人都是抽烟不自爱的人。酗酒的人一样会被责难,但我们不会说肝硬化的人就是酗酒不自制。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6 13:20:00
给我一百万也不给上也是偏见?认为hiv+等于性淫荡才是偏见本人并没有这样认为,且原故事也可能是被前b传染今天大家挞伐的是有人做了一个隐匿这个动作的部份。
作者: hermes20372 (ROSE31)   2016-11-06 13:42:00
推上面这句
作者: bbadia (笨脚掌)   2016-11-06 14:14:00
现在在HIV防疫上,其实是采治疗胜过恐吓预防的就是说,尽量消除污名,让人可以放心去筛检并稳定服药,但同时宣导安全性行为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1-06 14:18:00
传染机率低可以当作欺骗的理由吗
作者: bbadia (笨脚掌)   2016-11-06 14:19:00
隐匿而发生性行为虽然是不好而且犯法的,可是站在防疫的角度上,并不会特别去指责“隐匿”这件事(除非是少数刻意传染的人)而且对于有HIV却隐匿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真的有感染风险,一律认为应该告知,其实也有点过度反应,极端一点是不是一起吃饭也要告知?谁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被刀子划到喷血到我身上的伤口?过度谴责“没有告知”,可能让感染者以后更有道德责任告知但也可能让感染者更加不敢告知,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不知道会污名还是真的了解HIV”的人
作者: moonbeamsea (月 光 海)   2016-11-06 14:35:00
其实血液、体液的传染疾病何止Hiv+,然后法律只针对Hiv+惩罚,这不可笑吗?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11-06 14:52:00
推这篇第一段才是重点啊...“发生性关系”
作者: LoveBeam (LoveBeam)   2016-11-06 15:38:00
拿抽烟来讲真的是引喻失当,癌症不会传染,虽然近年来慢慢有不同见解,但两者风险还是难以相提并论。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6-11-06 18:04:00
Brokeback大好烦喔
作者: brokeback   2016-11-06 21:00:00
请指教阿?一起吃饭干麻告知你有痔疮或hiv+?哈哈,又不是b肝。谁吃饭血会喷到别人身上?麦闹啊好扑好?
作者: moonbeamsea (月 光 海)   2016-11-07 01:54:00
B肝 是 血液、体液 交换才会感染的,跟 Hiv 是一样的唷!( 甜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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