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你好,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你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跟你的老婆还在交往期间很爱对方,决定步入红毯的
另一端,全国的人不允许你们结婚,甚至阻止,漫骂,你做何感想呢?我想这是许多同志
的心声“我结婚关你什么事,我不认识你,你不是我们的亲朋好友,凭什么干涉我们的婚
事”对异性恋而言“结婚与否”你们有“选择”的权力,但对同性恋却是“不被允许”不
管我们想结婚或不想结婚,都是“不被承认的结婚甚至感情”你说“多了一个人花你的钱
是你甘愿的”,同志朋友即使“甘愿”也“不被允许”。我想既然你爬了文,应该也看到
许多同志伴侣认养小孩的案例,但只能一人认养
另一人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试想如果有一天小孩病危需要由“另一人”签署急救同意
,他与孩子明明相处多年却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不被允许签署怎么办?结婚不单是形式也
伴随着法律上的关系,财产,遗产,认养,亲子等。同性恋或异性恋都好,婚姻是他们俩
的决定,而不是法律上的不允许,更不是陌生人的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