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法官黄昭元:相爱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 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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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传媒 陈耀宗 2016年10月20日 12:01)
立法院今(20)日上午审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黄昭元,民进党立委陈曼丽再度以法籍台大
教授毕安生的同志故事,询问黄昭元同性婚姻议题;对此,黄昭元指出,虽然因为同性
婚姻目前有案声请释宪,不便表示意见,但以他个人想法来说,同情很多人的遭遇,
“我是有婚姻的人,如果相爱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这涉及到一个人根本的价值与
信仰,这是一种伤害”。
绿委陈曼丽表示,她这几天对于毕安生的故事有很多感触,长期2位同性伴侣在台湾
法律完全没有空间,30几年身受其苦,这情形在台湾社会不是个案,“有些我的朋友
也是(同志)”,她也问黄昭元对于同性婚姻的看法。
黄昭元指出,同性婚姻目前还有一、二案还在大法官释宪审理中,试图挑战《民法》中
婚姻为一男一女是否违宪,因此他不便表示意见,但在不涉及前提的情况下,他的想法
是认为同性婚姻在台湾有两个路走,一是释宪,二为修法,修法的部分看是修改《民法》
或是制定《同性伴侣法》,但他也认为后者是否为好的选择,仍有问题。
“叫他伴侣,似乎还是把婚姻保留给异性恋”
黄昭元也说,若从美国来看,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立场是比较极端,“你叫他伴侣,似乎
还是把婚姻保留给异性恋者”,他也表示,最早接触到同性婚姻是到哈佛大学读书,他
有朋友是同志,也很同情很多人的遭遇,“我是有婚姻的人,如果相爱的人不能正式在
一起,这涉及到一个人根本的价值与信仰,这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