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同性恋 妻惨成“交代婚姻牺牲品”离婚获赔15万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吴姓男子隐瞒同性恋身分,但他还是和黄姓女子结婚,以交代婚姻大事,因为新婚时
期却鲜有房事,婚后4个多月才发生性行为4次,让妻子怀疑有外遇,逼问之下只好出柜,
2人便协议离婚,并由他赔偿120万元,但他后来又耍赖,因此挨告,最后被判须赔15万元
。
据判决书,黄女和吴男是青梅竹马,少时也曾短暂交往,但她婚后发现老公对她“没性趣
”,以为是有外遇,便多次质问,最后才得知吴男爱的根本就不是女人,当下有如晴天霹
雳,身心受创,也回想起2人都在佛堂约会,或用Line聊天,不常去餐厅吃饭、看电影或
外出,而且初吻还是在拍摄婚纱照当天,惊觉自己成了男方“交代婚姻的牺牲品”。
事情爆发后,双方父母后来也出面谈离婚条件,因为男方在婚后才坦承性倾向的欺暪行为
,已严重妨害她婚姻决定自由,便讲好由吴男赔偿120万元,但真的离婚后又耍赖不赔钱
,因此提出民事告诉。
法院审理时,吴男否认婚前有隐瞒同志关系,指称双方交往期间多次约会、看电影和逛街
,就像一般情侣一样,还强调真正同性恋者不可能主动与女生发生性关系,是因婚后婚姻
不顺,妻子才渐渐怀疑他的性倾向,没有侵害前妻婚姻决定权,而且黄女也在婚后联系前
男友,并与其出游、留有暧昧对话如“我偷跑出来的耶”、“Catch you ”、“最近你都
偷放我背影喔”、“后脑勺这么美啊”等等,自己在婚姻中遭到不忠的对待,主张不赔。
法官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的信赖和承诺上,如果吴男婚前有告知同性恋身分,女
方可改变决定,但他却再隐瞒,有违双方互信,侵害女方“决定是否结婚的权利”,但考
量男方收入不丰,仅判赔15万元。
原文网址: 老公是同性恋 妻惨成“交代婚姻牺牲品”离婚获赔15万 | ETtoday社会新闻
| ETtoday 新闻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905/7691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