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知了一名女孩的遭遇,她是我一位就读大学朋友的朋友,我跟我朋友在闲聊的过程
中得知道这个故事。
有天,她在网络约会的过程,和一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原本协商好要进行安全性行为,
男方必须戴保险套,以防意外怀孕或性病传染,可是男方却在中途“未经同意”拔去保险
套,射精在那女孩的体内。事后,那女孩感到不舒服,认为自己遭到背叛、欺骗、不受尊
重与侮辱,同时也担心怀孕与性病的风险,因此寝食难安。
这个“恶意拔套”故事对许多人来说,也许会觉得那男人很糟糕,也心疼女孩的处境。却
没直接地想到,这是一桩“性侵害”事件。
在台湾,法律上的性侵害意愿面向的构成要件是“非合意”,但由于实务判决上太容易变
成“没有说不就是要”,所以女性主义组织正倡议“缺乏积极同意的性”就是性侵害,部
分基进女性主义者更主张“具有压力的性”都该被判定为强暴。
然而恶意拔套本身就是“未经同意的性”,即使受害者答应了安全性行为,也没有答应要
从事危险性行为,更别说遭到体内射精,承担怀孕与性病的风险。只要性的过程有任何一
刻不是真心愿意,有任何行为违反另一方的意愿,包含答应口交却遭到强行插入阴道或肛
门、答应性交却未经同意体内射精等等,都应该被视作性侵害!
专攻性骚扰与强暴理论的女性主义法学家-凯瑟琳.麦金侬(Catharine A. MacKinnon)
明白的指出:性暴力是一种性别歧视。无论是性骚扰还是性侵害,这些都是“性别权力关
系不对等”的结果,因此父权社会中,男对女的强暴比女对男的强暴更为常见。而在许多
异性性行为或生理男男性行为中,男方或插入方,经常是握有更多操控“是否戴保险套”
权力的优势者,有时过程中受害者甚至毫不知情。由此可证,恶意拔套正是一种性别权力
关系不对等下的暴力,与诸多性暴力有着诸多相同的脉络与迹象,恶意拔套正是一种性暴
力与性别暴力。
可惜我也观察到,某些同志朋友或组织,也只将这种恶意拔套视为“高风险性行为”,鼓
励受害者筛检性病,而非寻求法律与社会福利的协助。在男同志网站上,甚至流传着“遭
恶意拔套报警就是歧视爱滋感染者”的文章,忽略恶意拔套不只有性病污名的问题。显示
出,长期以来同志运动中存在着不少的“强暴迷思”(rape myth),对性暴力的敏感度
经常不是很高。
最后,我们必须认知到,恶意拔套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但也可能是男性或其他性别,是
强暴文化(rape culture)的一环,一个人被如此对待,象征着我们都身处在这种危险之
中,社会大众有义务终结这样的暴行。
网址:http://gdottv.com/main/archives/1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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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以非自愿无套也是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