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B已经交往快四年,在这报税的季节,
让我想到,是否有什么合法的方法,可以让这个
不让我们结婚的国家少收一点税,本人比较不会
赚,税率一直是5%,但贱B闪光比较会赚,税率
20%。
我们俩一直都住在我自己名子的房子中,是否贱B闪光,
可以用报租金的方式,名义上跟我租房子(实际上也是),
来进行节税。
我爬了一些文,但是还是有点看不懂,除了我个人的所得会
因为租金增加,所以租金的部分被收5%个人所得税,在加2%
的健保补充费。
换句话说,我们还是可以节省 租金*(20-7)%税
不知道我这样的想法,使否正确
有没有税务达人可以解惑一下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