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联邦法院:全美50州同性伴侣都可领养小孩

楼主: rainandwind (台语是客家话)   2016-04-02 07:27:46
新闻来源:http://goo.gl/kqEGYv
105年04月02日
美国联邦法院周四宣布,密西西比州禁止同性伴侣领养小孩的法令违反宪法,此裁决确认
了全美五十州的同性伴侣都可以合法领养小孩。
联邦法官乔登(Daniel Jordan)周四的判决援引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同性婚姻合法的判决
,让密西西比州这条施行长达十六年之久的反同性伴侣领养小孩法令失效。
去年有四对同性婚姻伴侣对密西西比州发起官司挑战这条法令,这条在民国八十九年开始
实施的法令只有一句话,“同性伴侣领养小孩是被禁止的”。除了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马
、佛罗里达、内布拉斯加以及密西根州都有类似法条。原告律师柯普兰(Roberta Kaplan
)表示联邦法院本周的判决代表不只密西西比州,全美五十州的同性婚姻伴侣都可以合法
领养小孩了。(廖育琳/综合外电报导)
作者: albert7988 (姆赖)   2016-04-02 12:35:00
QQ台湾加油
作者: sh03074 (BARITONE)   2016-04-02 14:49:00
如果台湾也可以的话就好了TAT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04-02 18:36:00
台湾本来就没有禁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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