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fterglow (脸红红)》之铭言:
: 全世界第一 爱尔兰用公投立法挺同性恋结婚
: NOWnews今日新闻
: http://www.nownews.com/n/2015/10/30/1862688
: 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 29 日正式宣布,
: 成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 也是全球第一个透过公投立法赞成同性婚姻的国家。
: 今年 5 月爱尔兰举行同性结婚合法化公投,
: 爱尔兰总统办公室声明,
: 委员会今天将 2015 年婚姻法案(Marriage Bill 2015)正式立法。
: 超过 300 万选民中,有 120 万人投赞成票,73 万人投反对票,
: 62% 选民赞成票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首开全球先例。
: 这意味着爱尔兰,未来将走向一个更自由、更世俗的国家。
: 爱尔兰司法部长表示,第一场合法化的同性婚礼将于 11 月中展开。
: 爱尔兰副总理兼工党领袖琼概B顿(Joan Burton)称:
: “爱尔兰人民团结起来了。”
: 本身亦是同性恋婚配,
: 长期为爱尔兰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奋战的参议员,
: 萨朋(Katherine Zappone)也发表声明,
: 称这是爱尔兰关键的一刻,胜利是属于国家的!
The polls have closed in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where voters have been takin
g part in a referendum on whether to legalise same-sex marriage.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32835572
打脸OTP馊那肚
同志婚姻是天赋人权?
我觉得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吧
毕竟“婚姻”是人类创造的制度
假设一个原始部落没有婚姻制度
要不要说他剥夺天赋人权啊?
当然“平等”是天赋人权
但是差别待遇不当然表示不平等
不然社会救助老残穷全部废掉好了?
然后也不要生理假了?
笼统的说
有正当性的差别待遇才是平等
怎样叫“有正当性”?
因为可能随着时空不同而有改变
所以需要当代的人去解释
不是理所当然一句“天赋人权”就够的。
双口律师就是迎合大众口味的低俗法律人啊
去问问台政以上本科法律或法律所
根本被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