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一共三个选项 至10/25早上7:25 支持率:反对率
1.是否支持同志婚姻法http://bit.ly/1OC5xYF 75:25
2.是否支持同性伴侣法http://bit.ly/1NiKZ4p 43:57
3.是否支持给予同性保障http://bit.ly/1MMl5rj 60:40
只要手中有Yahoo、Google、脸书 帐号其中之一都能投票
各位有没有发现,原先支持率不到30扒的第二选项,在大家的努力下
开始逼近五五波,与事我有一个想法给大家参考看看
用投票来决定基本人权本质上是很瞎的事情,但事实上世界同婚通过,还是要
靠投票来决定,我们现今能做的就是不要让法务部和反对派再以“社会共识”
当推托,第二选项若各位有投反对票者请考虑改成“赞成”,我明白立专法就是
变相剥夺权力,但目前法务部没有白纸黑字的草案内容啊,所以未来变量是有操
控空间的,然而未来不可掌握,唯有活在当下才能有创造奇蹟的机会。
如果您觉得还需要更强烈理由第二选项再愿意改成赞成的话,不如就把第二选项的支持
过半,当做可以拿到二个额外成就
“成就:三战大获全胜!”
“成就:恐同份子玻璃心碎满地”
我相信有人若有看民调下面的留言......你希望他们有拿一胜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