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找捐精男

楼主: HIKARUBOY (台南.新生活)   2015-08-02 22:02:03
非常遗憾告知原PO
在台湾无法执行您的计画
原因如下~
依据人工生殖法第11条(夫妻实施人工生殖之情形:)
一、夫妻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医疗机构始得为其实施人工生殖:
(一)经依第七条规定实施检查及评估结果,适合接受人工生殖。
(二)夫妻一方经诊断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机关公告之重大遗传性疾病,经由自然
生育显有生育异常子女之虞。
(三)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细胞,无须接受他人捐赠精子或卵子。
二、夫妻无前项第二款情形,而有医学正当理由者,得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人工生
殖。
说的落落长
总的来说在台湾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是没法进行人工生殖的喔!(先前也有版有在推文里面提到)
就算成为夫妻,也要其中一方被诊断不孕症bla...bla...(见上述法规内文)
另外小弟对“我怀双胞胎,一人一个。这样子你可能要付费”感到不妥
这是变相贩婴吗...还是我解读错误了? = =!?
还有原po来甲板求精是因为甲板“人种优越”吗?
如果是的话 感谢您的肯定XD
总之还是恳请原PO三思啦
一来有罚则 二来目前台湾的法律环境相对来讲对你的生子、养育模式不友善
孩子诞生到这世上没有选择权 孩子何辜? 但选择权在我们大人
想要有自己的孩子之前 是否有信心未来能够给他安稳的生长环境?
以上。
※ 引述《mini80 (kiki)》之铭言:
: 我是今年满30岁的女生。台北市。
: 健康经济无虞。
: 想找健康捐精男。
: 1.你捐精。我付一笔营养费(详细内容再谈)
: 2.我怀双胞胎,一人一个。这样子你可能要付费(一样内容详谈)。
: 不会在板上讨论太多。我希望是第一个选项,最后才会考虑第二选项。
: 我只是单纯想要自己骨肉的女生。有兴趣进一步认识请站内信。
作者: HornyHorng (我不是好色龙)   2015-08-02 22:03:00
推专业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8-02 22:16:00
人生没有标准答案 法律赋予生而平等而不是生而公平.
作者: knk (舍得)   2015-08-03 00:46:00
我觉得2的意思是也许有男同志刚好想征代理孕母另外找男同志的好处,可能是以后小孩不容易遇(爱)到兄弟姊妹
作者: happinessi (felthappinessandgotit)   2015-08-03 06:05:00
如果是未婚生子应该是没差吧
楼主: HIKARUBOY (台南.新生活)   2015-08-03 20:53:00
非婚的话,医疗机构更不可能让你人工生殖,因为机构跟医师都会被罚被惩处
作者: elite2 (KKH)   2015-08-03 21:46:00
个人觉得原po应该没有找医疗机构协助的打算,就像电影演的她只要将精液装在针筒中直接注入体内即可达成受精的目的。小孩则走法律上的非婚生子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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