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遗憾告知原PO
在台湾无法执行您的计画
原因如下~
依据人工生殖法第11条(夫妻实施人工生殖之情形:)
一、夫妻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医疗机构始得为其实施人工生殖:
(一)经依第七条规定实施检查及评估结果,适合接受人工生殖。
(二)夫妻一方经诊断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机关公告之重大遗传性疾病,经由自然
生育显有生育异常子女之虞。
(三)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细胞,无须接受他人捐赠精子或卵子。
二、夫妻无前项第二款情形,而有医学正当理由者,得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人工生
殖。
说的落落长
总的来说在台湾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是没法进行人工生殖的喔!(先前也有版有在推文里面提到)
就算成为夫妻,也要其中一方被诊断不孕症bla...bla...(见上述法规内文)
另外小弟对“我怀双胞胎,一人一个。这样子你可能要付费”感到不妥
这是变相贩婴吗...还是我解读错误了? = =!?
还有原po来甲板求精是因为甲板“人种优越”吗?
如果是的话 感谢您的肯定XD
总之还是恳请原PO三思啦
一来有罚则 二来目前台湾的法律环境相对来讲对你的生子、养育模式不友善
孩子诞生到这世上没有选择权 孩子何辜? 但选择权在我们大人
想要有自己的孩子之前 是否有信心未来能够给他安稳的生长环境?
以上。
※ 引述《mini80 (kiki)》之铭言:
: 我是今年满30岁的女生。台北市。
: 健康经济无虞。
: 想找健康捐精男。
: 1.你捐精。我付一笔营养费(详细内容再谈)
: 2.我怀双胞胎,一人一个。这样子你可能要付费(一样内容详谈)。
: 不会在板上讨论太多。我希望是第一个选项,最后才会考虑第二选项。
: 我只是单纯想要自己骨肉的女生。有兴趣进一步认识请站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