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legri (Wayward South)
2015-07-26 02:54:48※ 引述《for20117 (陈小佑)》之铭言:
: 我:刚刚朋友说他跟他在一起住一起的B偷吃被他抓到了!
: 他:在一起10年偷吃很正常阿!
: 我: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我们是否该分开了?(半年)
: 他:...
:
作者:
zzzholic (Ruinous Spirituals)
2015-07-26 05:05:00很好奇偷吃竟然可以当作趣味……我跟男友也十年了 对我俩来说完全无法接受
作者:
sunny1st (sunny)
2015-07-26 06:44:00所以他说每个人观点不同,也没强迫每个人接受阿楼上
作者:
takei521 (假文艺青年)
2015-07-26 09:23:00对方认同是趣味就是趣味,不必还得其他人同意啊
作者:
pdms (pdms)
2015-07-26 09:37:00那别人也可以无法接受啊 楼上悲愤什么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07-26 09:37:00
偷窃也很有趣
推。自己的人生为啥要别人帮忙做决定?而且还是陌生人
作者:
policer (破坏王)
2015-07-26 10:19:00中肯推,相处是两个人的事。
推,相处是两人一起共同讨论,关系内的爱/性如何定义还是要回到两个人身上。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2015-07-26 12:02:00相处是两个人的事。
作者:
ryuboyex (Charlie)
2015-07-26 13:49:0010都用同一招做爱听起来也蛮可怕的...
作者:
s3084843 (我是没梗的文青)
2015-07-26 14:49:00以为会有翻译梗 失望了
作者:
Tutt (完全ä¸å°)
2015-07-26 21:57:00一整个面面俱到 XDD
作者: wylm 2015-07-26 22:54:00
推大叔!!
作者:
Hanazawa (生命的意义)
2015-07-27 03:57:00说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