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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性判决:全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26日做出
一项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美国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受到美国宪法
的保障。换言之,美国全国各地,不分东西南北,同性伴侣都可以合法结
婚,享有婚姻配偶的所有权益。这是近年全球同性平权运动史上最重要的
一场胜利,影响将非常深远。
联邦最高法院 9位大法官以 5人赞成、 4人反对,做出这项各方期待已
久的判决。美国总统欧巴马先发布声明称许这是向人类的平等“迈进一大
步”,稍后并在白宫发表谈话,宣示这是美国的胜利,全美国都为这项判
决感到骄傲。欧巴马说:“爱就是爱。”
美国目前有 2/3的州外加首都华盛顿,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涵盖约70%
人口。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出炉之后,其他尚未合法化的州短期内就会跟进。
根据《华盛顿邮报》与美国广播公司电视网( ABC)的最新民调, 61%美
国民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国明年举行总统选举,这项议题将成为许
多参选人(尤其是共和党人)的试金石。
联邦最高法院26日判决是针对“欧伯盖菲诉霍吉斯”(Obergefell v.
Hodges)一案,本案一方是要求婚姻合法化的同性伴侣,一方是负隅顽抗
的密西根、肯塔基、俄亥俄、田纳西 4州的州政府,前者指控后者违反美
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4条第 1款:“在州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
以平等法律保护。”联邦最高法院于今年 1月16日决定受理本案, 4月28
日进行言词辩论,最终在 6月26日做出判决。
中间派大法官甘迺迪( Anthony Kennedy)与 4位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
( Ruth Bader Ginsburg)、布瑞尔(Stephen Breyer)、索托梅约(Sonia
Sotomayor )、卡冈( Elena Kagan)投下赞成票,首席大法官罗伯兹
( John G. Roberts Jr.)、史卡利亚(Antonin Scalia)、汤玛斯
( Clarence Thomas)、艾利托(Samuel Alito Jr.)等 4位保守派大法
官投下反对票。
不难想见,甘迺迪大法官这一票最为关键。他在〈多数意见书〉
(majority opinion)中写道:“本法院判决,同性伴侣可以行使其结婚
的基本权利。他们的这项自由权不得再被再被剥夺。”
这份〈多数意见书〉还说:“依据宪法,寻求结婚的同性伴侣,应享有
与异性伴侣相同的法律待遇。剥夺他们这项权利,等于是贬抑他们的选择,
削弱他们的亲职(personhood)。”
“同性伴侣的请求代表他们对婚姻的尊重,而且是非常深刻的尊重,因
此他们要为自己寻求婚姻的实现完成。他们不希望自己受到必须一生孤独
的惩罚,不希望被排除在人类文明最古老的体制之外。他们要求法律之前
的尊严平等。宪法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
4 位保守派大法官则坚持,同性婚姻应否合法化,应该交由选民与民选
议会决定,非民选的大法官不应越俎代庖。
麻州在2004年成为全美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短短11年间,合法
化运动风起云涌,透过法律诉讼取得一连串胜利,终于在今天攻顶成功,
得到联邦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