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是否支持废死、同性婚姻?4准大法官

楼主: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3:58:11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http://goo.gl/oU6tGV
: 新闻:国民党票数优势 4位大法官均过关 (内文自己看)
: 看起来伴侣盟的策略应该需要改变了,
: 婚姻平权如果以这届大法官去释宪,
: 最好最好的结果就是民法972合宪,但政府应积极保障同性伴侣。
: 这会有什么结果?
: 第一,性别正义无法落实,可能立一个特别法,造成隔离且不平等的状况。
: 第二,孩童收养,财产继承及税务主张可能在特别法被阉割,甚至极小化同性伴侣权利

: 第三,护家盟会开庆功大会,以后教育部的性平会会充满护家盟成员。
: 目前伴侣盟可操作的方式,大概就是2016大选
: 制作出2016投票指南,总统大概只能投蔡英文,
: 立委就整理出非护家盟相关或非国民党人选。
: 另外尤美女委员也得确定这次会进入不分区名单,但似乎还会有变量。
: 如果尤美女委员不会继续担任不分区,那就靠其他的委员,有点危险。
嫉妒你的想像力
一、972是婚约的规定。同性不能结婚是法律解释的结果,你只提972违宪我看程序
就gg。真正的大法官可能不会那么好心帮你扩张范围到982。
二、是共同收养,同志可以收养但不能和伴侣共同收养。那是1075条的问题。伴侣法会阉
割你所列的权利证据在哪
三、大法官和教育部有啥干系?
性别正义是什么意思啊?好玄的词。
我是觉得啦
同性婚姻和传统婚姻不同
在特别法规定有什么不好?
只要权利被保障,立特别法到底有什么不好啊?
觉醒gay很重视感觉齁
反正“不一样”就崩溃
补充:
你拿“立法委员、法务部很烂
所以立法一定导致保障不全”
似乎有点无敌,
那我们什么法都不要了,
立法院休会,
因为他们一定只会修烂法。
就算民法文字改变了
gay和正常夫妻所受的保障还是不可能一样啊,
你甲甲怎么用婚生推定啊?
作者: holgaga (aphasia)   2015-06-12 14:13:00
不懂性别正义不会去google喔 哪里玄
作者: lv170819 (郝尔)   2015-06-12 14:30:00
性别正义属于社会正义的一环为什么要特别法,就是承认你们同性恋不正常啊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4:43:00
?台大法律书卷也蛮容易崩溃又不爱用google~https://goo.gl/Z8GjCT 特别法会限缩同志伴侣权益并非杞人忧天,看看昨天给出来的理由,再看看释字728号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5-06-12 15:21:00
http://www.storm.mg/article/34145 2000年释宪过 不受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36:00
知道你连google都懒得用,http://goo.gl/UNkRX3 希腊
楼主: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36:00
OTP你贴尤美女那个是要表达什么@@?所以希腊立法就会导致台湾立法时面临一样的问题我是真的懒的看。你就说不出道理我还要花时间干嘛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38:00
最近提的同性民事伴侣草案,就排除了同志亲权/领养,
作者: garlic1234 (蒜头)   2015-06-12 15:39:00
再投国民党啊,四位都过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0:00
你对那些人有信心至此,所以我才贴昨天那些人反对的
楼主: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2:00
原来尤美女po文就是二所谓的证据啊证据啊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2:00
理由"不是觉得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以当好父母"
楼主: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3:00
OTP不就很有社会“科学”精神= =针真的是哎唷威呀输给你了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5:43:00
这还不够明显?从释字728就知道那些人多没有性别意识
楼主: dghkrt3489 (光光)   2015-06-12 15:48:00
728是是因为有个契约自由的议题。 而且你要说因为728解释,所以立特别法就会导致同志继承不被保障@@?哇好宽的逻辑 无话可说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6:01:00
我怎么敢跟卷哥+公平正义左派+社会科学大大比?特别法如果只有一条"同性配偶与异性婚姻配偶享同等权利,担负同等义务" 那OK阿,问题是提倡的蔡正元连个影子都生不出来,请问是要讨论什么?法务部哩?只能说幸好倡议团体没像你对这些已经信用破产的人还抱着这么大的"想像力",BTW,用涩谷同性伴侣条例打稻草人说同志反伴侣制的联想力也很宽捏,所以你到底弄懂日本涩谷区在干嘛了吗?
作者: swow (planet)   2015-06-12 16:13:00
第二点仅凭伴侣法是不可能做到跟婚姻一样位阶那些嘴巴嚷嚷要立特别法的事实上只是意图拖延而已,不然为何只见他们嘴砲不见哪一个真的提出来?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16:26:00
话说萧美琴2006提的草案就是另立特别法,赖士葆就说"直接修民法亲属篇,所以否决萧的版本" 你觉得他是真的想修法还是借词拖延?2013年年底他又是什么嘴脸?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06-12 19:12:00
2006不就是想立特别法吗 结果鬼教团体反对 哈2006鬼教团体还叫别人去修改民法就好了 不用立特别法XD简单讲就是都鬼教在鬼叫鬼教开口闭口就好像别人反对立特别法啊不然就反对修民法藉鉴各国通过立法 我看没有符合鬼教团体标准的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12 20:03:00
我想问有心的话为什么不直接修民法,不合时宜/用不到的就一起修,伴侣盟草案全文:https://goo.gl/pBNPXU第1084条保留,仅修正用语为子女应孝敬"双亲"。第1063条修正用语,立法理由(节录):对同性婚姻中子女之身分认定,以配偶一方受胎是否经配偶他方同意,为婚生子女之判断依据。血缘真实主义要贯彻到什么程度这是可以讨论的吧,再不然还有DNA鉴定,真那么在意,直接在1063把同性配偶另外新增出来修订。我想问的是,你有看伴盟草案吗?真的有心,直接修法哪里不好,或者我该问真有心怎么到现在连"现有的"伴盟版本都讨论不了?
作者: jai23012 (jai23)   2015-06-13 02:22:00
原po要不要说说对 separate but equl的看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