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爱滋病是不道德的疾病

楼主: spring0919 (慈悲没有敌人。)   2015-06-06 06:53:05
‘神啊!请多给我一点时间’
是1998年金城武与深田宫子合演的连续剧
这部剧情在讨论爱滋病
我以为台湾爱滋病知识已经广泛提升
昨天我有同学以为与爱滋病患共食会传染
实际上口水不会传染,蚊子叮也不会
张悬说因为不干我的事所以不去了解
是一种假性包容
这疾病存在是一种事实
希望大家可以从自己做起去污名化
我以前曾经去新移民中心(俗称外籍新娘)当过志工
那里曾有越南老婆因为老公上酒店而传染爱滋病给他
依据台湾法令必需遣返其回国
我气炸了
她根本是无辜的,而且是台湾人传染给她的
为什么台湾人可以留在台湾享受健保资源
而她们必需取消身份证遣返回国
越南会怎么看待这项疾病,
她会不会更无立身之地
越南医疗品质真的能救她吗
越南的医疗费用她能承担吗
她是人,她嫁来台湾也好不容易申请到身份证(不好申请)
为什么她不能是个台湾人
为什么一生病就遣送她回国
这不是一项国际买卖有瑕疵就退货的吧
不知道过了几年法令是否有修改
当时问了社工,碍于当时法令他们也无能为力
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
第十四条 
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对入恩。
前项检查或检验结果呈阳性反应者,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应通知外交部或内政部【撤销或废
止其签证或停留、居留许可并令其出国(境)。】
依前项规定出国(境)者,再申请签证或停留、居留许可时,外交部、内政部得核给每季
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十四天之短期签证或停留许可,并不受理延期申请;其许可停留
期间,不适用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停留期间如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者,不受理其后再入境之
申请。
外国人、大陆地区人民、香港或澳门居民拒绝依第一项规定检查或提出检验报告者,中央
卫生主管机关应通知外交部或内政部撤销或废止其签证或停留、居留许可并令其出国(境
)。
刚查了法令目前这个问题目前依然没有改善
感染者是人有人权
他只是传染的途径社会认为是低俗的
但问题性爱无罪,难道你觉得性爱很不道德
做爱完都会有罪恶感?
不可能嘛
既然性是一种本能
只是刚好是此项疾病的传染方式而已
为什么许多人认为一定是复杂性关系才可能传染呢
难道目前只有出国才可能感染的冠状病毒会比较高级?如果不会,疾病又为何有高尚低俗
之分呢?
如果认真去了解,除了血液精液
并且除了体液恒温注射或口服感染机率最大
其他一起生活根本不会传染
而且爱滋病毒很弱离开体温几秒就会死亡
所以之前跟卫生所外展时了解到
如果共用剪头发剃鬓角胡子的剃刀
剃刀上沾染爱滋病患血液
再去接触下一个人有可能透过毛细孔传染吗
答案是不会
因为除非血还是很新鲜的病毒才有活性
病毒几秒内就会死亡
而且并不会渗透毛细孔
就算刚好有伤口才有极微小机率感染
因为就算就微量爱滋病毒进入身体
以正常人抵抗力是可以将其消灭的
必需是血液量病毒量非常大才有可能
我关心爱滋病患人权
我支持爱滋去污名化
我关心双性人跨性别及同性恋人权
我关心教育问题
我是台湾人,
我关心台湾民主社会化与公民觉醒问题
我希望这个世界更好
我觉得快要可以参选环球小姐了
作者: waterskull (chris)   2015-06-08 08:00:00
谢谢你 推广了对爱滋的认识!大众需要更良好的知识来面对这个议题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15-06-06 07:03:00
作者: yuan013 (a小满)   2015-06-06 07:08:00
原po不要幻想自己是我老公除了第一段,其他写的很棒
楼主: spring0919 (慈悲没有敌人。)   2015-06-06 07:12:00
啊!fb复制下来忘了改
作者: bucai8314 (布凯)   2015-06-06 07:16:00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5-06-06 07:38:00
你的关注很重要,感谢
作者: w19901027 (真诚的爱~我找到了)   2015-06-06 07:50:00
有身份证不会被遣返唷,但若是拿到身份证前的拘留是会的,确实是缺失,但很难举证传染来源为其夫
作者: ncku810697 (ncku810497)   2015-06-06 08:37:00
推,以前没有注意过这项议题
作者: qulqulqul (PIAO)   2015-06-06 09:09:00
Q_Q
作者: c22033015 (小老虎)   2015-06-06 09:11:00
台湾身份证超好拿不是吗=_=?
作者: cesarp   2015-06-06 09:14:00
该条例早已更名,而且该条已经删除,也就是爱滋感染者不再
作者: c22033015 (小老虎)   2015-06-06 09:14:00
不过还是推一下
作者: cesarp   2015-06-06 09:15:00
遣返。本篇所说的事件未来已经不会发生了!
作者: wosa (SHORTBUS)   2015-06-06 10:46:00
看到公民觉醒还以为是黄益中现身,害我下面湿湿...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06 11:24:00
最麻烦是没有确定可以归化国籍就需要先放弃本国籍。若不予归化台湾藉,这些人就会变成无国籍人士。
作者: zxcvbbb ( )   2015-06-06 11:28:00
这里是gay版 为何要在这边讨论爱滋?难道你认为gay跟爱滋有什么关联吗?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6-06 11:39:00
楼上不用在这里见缝插针-_-
作者: PeterCow (PeterCow)   2015-06-06 11:51:00
嘘zxc,当然有关联,也对异性恋有关,你在那恐爱滋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5-06-06 12:00:00
很多人也以为吃太多糖会得糖尿病。教育是不能等的!
作者: hbc56   2015-06-06 12:07:00
作者: Daniel2468 (丹丹丹尼尔)   2015-06-06 12:46:00
作者: d24684435 (Wei)   2015-06-06 12:59:00
推推!
作者: datog (datog)   2015-06-06 13:15:00
推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6-06 14:34:00
台湾一直不缺国际人球。
作者: RedHatBoy (红帽男孩)   2015-06-06 15:00:00
前阵子已经修法通过不会被遣返了,但外籍人士在台相关权益仍是需要关注的
作者: s4a4m4u4e4l4 (Sam)   2015-06-06 15:14:00
作者: dt0801 (Jeremy)   2015-06-06 15:26:00
我是外国人,我觉得台湾这个做法很糟
作者: puda1017 (puda)   2015-06-06 23:05:00
作者: noeeel (林乌鸦)   2015-06-06 23:48:00
最近知道朋友得爱滋,正觉得伤心,谢谢原po
作者: rockitcomeon (博博)   2015-06-07 00:10:00
作者: a080103 (小咪咪喵喵)   2015-06-07 04:45:00
医疗人员也有非性行为而感染的危险性,的确是不应该以病审判个人行为道德,谢谢分享不好意思,嘘某楼爱高潮,等等推回来嘘某楼,这篇文你觉得跟甲版没关系吗?看一下年度感染比例,就以最近的2014年统计一般男性占18.09%,男同性恋和双性恋占79.44%,女性占2.47%,很明显爱滋病在感染比例中同性还是最高的!而这篇文不也是希望大家能够不要仇视爱滋与提出国家制度问题?是再高潮个屁推回来,文章已转贴,谢谢分享
作者: whybeu (郁欲寡欢)   2015-06-07 13:24:00
嘘某楼 真的有事!无聊
作者: ab840808 (ㄎㄎ)   2015-06-07 14:36:00
作者: dys8888 (dys8888)   2015-06-08 00:27:00
推!
作者: RFV123 (下次要更诚实)   2015-06-09 10:36:00
可恶,又生气又难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