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高雄市户政单位“阳光注记”骗很大

楼主: jorz (tung)   2015-05-20 22:05:40
地方政府要给予同志权益,要嘛跟民法对干,直接订立同性婚姻自治条例
要嘛照着现有法律规定走,不冲撞婚姻定义,而是改发同性伴侣证明书(如东京涩谷)
再退一步,就高雄市政府这次做的,仅提供没有法律效力的户内注记来试水温。
当然,高市府无法一步到位,让同志团体有督促政府的空间,
也给予支持性别友善的市议员日后质询的题材,
像今天民团对户政第一线人员有批评,也有肯定,互动还算良性。
该监督就监督,不必护航;该嘉许就嘉许,不必吝啬。
高市府要再收回注记服务的机率并不大,
而且未来市府可根据阳光注记人数,作为制定政策的明确依据,
我相信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各县市的同志公民不要再等地方政府的施舍,
请主动跟同志友善的民代陈情吧。
作者: CK4F (喵呜汪)   2015-05-20 22:22:00
有往正面的方向走总是好事嘛!
作者: swow (planet)   2015-05-20 23:10:00
推,循序渐进吧!
作者: hihioga (阿毛)   2015-05-20 23:28:00
不要无限上纲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5-20 23:34:00
推主动发声,也觉今天的互动跟沟通很好。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5-05-21 00:13:00
作者: BrokeBackM (金牌鐵嘴)   2015-05-21 03:30:00
同志霸权协会这样一闹,我身边的异女都想倒戈反倒我们造成这样的反效果,同志霸权协会可真是功德无量啊没有社运经验,不会做社会运动就不要出来乱搞越糟啦
作者: lostflow (回忆总是残忍不堪)   2015-05-21 04:37:00
欢迎楼上也出来多多贡献唷
作者: rocwwf (狮子摇摇头)   2015-05-21 06:51:00
没有自治条例的空间。这不是地方自治事项。
作者: bf (逼爱抚)   2015-05-21 08:46:00
我觉得既然大家都知道同权已经造成反感 为什么同权不想一下他们自己造成反感的原因 反而要觉得反感的人自己检讨?
作者: myfred77 (小威)   2015-05-21 10:18:00
到底同志“霸权”在何处,还真是不太懂,是同志的权益跟异性互斥吗?好像不是欸,楼上到底在干麻
作者: grampus216 (小鲸)   2015-05-21 10:53:00
霸权个头,请问异性恋的权益被压迫了吗?但我不解的是,若高市府真要释出善意,又为何在联合婚礼打自己脸还是高市府认为我给你们注记已经给你们糖吃,再吵就是你们的问题,如果是这种态度宁可不要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5-05-21 14:01:00
推 楼上看清楚这篇好吗
作者: grampus216 (小鲸)   2015-05-21 15:30:00
蛤楼上在说我吗,我只是顺便讲出内心的疑惑而已高市府不让同志参加联合婚礼这不能否认吧
作者: BrokeBackM (金牌鐵嘴)   2015-05-22 07:50:00
我做过的社运动比你做过的爱多,社运不能这样搞反效果如果同志团体不去打护家盟只会针对愿友善的骂还不够好这消耗的力气也用错方向了吧?越想友善得到越多负评以后谁还敢主动挺我们,实际造成朋友越来越少的反效果高市府已回应做业时间不及,故意挑人家快截止时去设局其心可议啦,再来要求异性恋勉强不开心跟我们一起结婚如果强迫异性恋接受,只顾我们自己爽,不管别人还在适应这样自私的同志联会婚礼,造成不反同的人反效果反弹2真的是一场社会运动失败的负面教材,被牵连的同志何辜?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5-05-22 16:12:00
BrokeBackM你曾在相关文章推文中说你有同权会对话记录,是否能公布厘清疑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