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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第一步 高市同志伴侣可“阳光注记”
高雄市政府对同志伴侣释出善意,未来想要“结婚”的同志伴侣,
可以到高雄户政事务所进行“所内登记”。民政局长曾姿雯今(12)日表示,
“所内登记”是“阳光注记”,中央规定的婚姻关系必须是一男一女,
要登记结婚有困难,不过高雄市是友善城市,将替同志伴侣做注记,
预计年底前可以实施。
根据《联合报》报导,市议员简焕宗和高闵琳昨天也为同志发声,
盼市政府能让同志伴侣在户政事务所内办理结婚登记,还在议事厅里
播放艺人蔡依林挺同志所拍摄的MV。简焕宗表示,高雄是人权城市,
希望可以让有意在高雄结婚的同志,能在户口名簿的个人记事栏注记伴侣关系,
让同志和多元性别的市民可以享有和异性恋相同的责任与义务。
曾姿雯说,全球已经有25个国家法令同意同性伴侣,
并有18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关系,高雄是尊重人权的城市,在法令尚未修改前,
市府已经研议透过户役系统的注记功能,将同性伴侣注记为伴侣,以尊重同志权益。
然而身为同志的“阿民”说,高雄市府释出的善意可以感受的到,
但这也只是注记而已,同志无法和同性恋者享有一样的法律保障,
例如夫妻财产共有、继承权等,甚至发生重大疾病时,
同志伴侣还是只能以朋友身分签名。
他表示,高雄市政府的善意对于同志平权还是不够,会继续争取法律之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