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 风传媒 http://bit.ly/1N6KLNe
同志要参加北市联合婚礼 护家盟痛批市府与伴侣盟
同志登记参加北市联合婚礼,引发市府、护家盟、伴侣盟3方的驳火。
23日同志伴侣登记参加北市府主办的联合婚礼,希望民政局能通过申请,
让同志也能接收北市府的祝福。
25日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发出新闻稿,回击陪同出席的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护家盟认为,在《民法》972条尚未修改前,
市府不宜贸然宣扬任何一种非常态性行为,并举办鼓励同志婚姻的自由婚礼。
伴侣盟则肯定申请参加婚礼当日下午,
市府就表态对同性伴侣应有结婚自由与权利的支持。
伴侣盟23日表示,婚姻仪式早已非现行《民法》认定婚姻生效的要件,
因此市府主办的联合婚礼,其意义已转为给予新婚市民祝贺。
对于同志伴侣前往区公所登记参加联合婚礼,
民政局于当天下午就在网站上发布新闻稿释出善意表示
,基于拥有伴侣与婚姻是属于每个人与生俱来应可追求之权利,
北市性别平等办公室正规划举办不限性别参加的“自由婚礼”,
民政局以文字表示,愿积极支持多元家庭,共同为同志权益奋斗。
只不过,对于目前联合婚礼相关规定及证书、仪程等,民政局表示,
仍需依据现行《民法》有关婚姻要件规定设计,希望同志伴侣能予以体谅。
言语中表达愿意为同志权益奋斗,但行政上仍有难行之处。
伴侣盟则回应,愿给市府合理的处理时间,并持续监督政府的魄力。
护家盟针对市府允诺办理不限性别的自由婚礼,也笔战表示,
在《民法》972条已明文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下,
政府违法行政,藐视法律背后的人民与国家主权,此举形同市府罢凌台北市民。
护家盟认为,在法尚未修改前,即便只是消极意义上的社会文化风俗也应遵守,
不该鼓励民众的同志婚姻,包含婚姻背后的非常态性行为。
也对北市府以“联合婚礼参加办法”中的规定,
坚持联合婚礼只有异性恋伴侣能参加表示肯定。
最后,护家盟针对伴侣盟以同志伴侣在医院无法成为另一半的陪病人做出回应,
护家盟指出,《医疗法》第63、64条已定出同性伴侣也可以是病患的“关系人”,
伴侣盟则强烈回应,病人的夜间陪同在实务上从不是如此,
往往由院方决定是否可以由关系人陪病,尤其案例的其中一方属于精神方面的疾病,
病房规则明白写着陪病限亲属,让没有正式亲属关系的伴侣自称不如病房看护。
护家盟则再度回应,同志伴侣可以拿出法律向医院做出陪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