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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运发起彩虹围城 下一代幸福联盟坚守一男一女婚姻
今日基督教报
为争取同性婚姻,民团5日发起彩虹围城行动,千人包围立法院,要求尽速通过“婚姻平
权民法修正案”,并指出,目前已有21席立委回传支持婚姻平权声明书;主办方还租下一
辆公共汽车,预计在台北市穿梭一个月,来宣传婚姻平权。
去年举办1130反多元成家游行、极力守护家庭价值的“下一代幸福联盟”,特于彩虹围城
当天召开记者会,“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坚持教导孩子健康的两性观,力挺一男一女
婚姻,把光明与温暖留给下一代!”
法案名称改来改去 探究其精神仍是性解放
去年曾经参加1130凯道游行的刘爸爸于记者会中表示,〈多元成家草案〉最初将性解放概
念包装为“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家属制度”、“收养制度”4大区块,后来才
将“收养制度”隐藏在〈同性婚姻〉与〈伴侣制度〉草案中,又将“去性别化”的〈同性
婚姻〉更名为〈婚姻平权〉草案,并将各区块分案送入立院,但探究其根本精神仍是“性
解放。”
整个草案中将父母用词改为“双亲”、夫妻改成“配偶”,并主张不论同性恋、双性恋、
跨性别者,任何形态的配偶,或是可随时、随意单方解除伴侣契约的组合,皆能“共同领
养小孩”。
伴侣关系不但可由单方任意解除,更无性忠贞、同居义务,使得伴侣关系存续中的受胎子
女,无“婚生推定”的效果,孩子的抚养安排,仅能由当事人约定,因而产生不能给下一
代稳定、健康、安全的生长环境,以及对不能选择父母的孩子并不公平…等多点疑虑。
三个法案〈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及〈家属制度〉,同运团体一个都不会弃保。若通
过这三个草案,开放式性关系、多人性爱、感情滥交、亲属乱伦、劈腿等状态,都将受到
法律保护,甚至取得社会福利的保障。或许这些人选择怎样的生活,不会影响这一代的我
们,但对于下一代的孩子们,要在这样的社会氛围、媒体文化中成长,道德观与行为势必
日渐受影响,因此我们无法视若无睹。
“儿童不应成为商品,尤其是对还不能选择的孩子而言,这并不公平。”同样于去年参加
1130反多元成家游行的黄妈妈表示,目前通过一读的“婚姻平权法案”,主张开放同性恋
者可收养小孩,许多家长都认为这不符合儿童成长的最佳利益。
反对性解放破坏台湾 应交付公投由全民共决
主持人王中和提出,警方对于街头运动的人数统计通常较为保守,但也提供了一个客观的
数据参考:
2013.08.03洪仲丘事件:11 万人上凯道
2013.11.30反多元成家:15 万人上凯道
2014.03.30反服贸运动:11.6万人上凯道
由此可见,反多元成家是近年凯道上的大型公民运动之一,说明了大众对这个法案的意见
,因此下一代幸福联盟持续主张:
1.立法院重视沉默的多数,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停止推动性解放法案
台湾应坚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反对多元成家(同性婚姻、伴侣制度、
多人家属)等性解放法案。政府应立即停止推动“多元性别”,法律中“男、女”的两性
概念不能被更改,民法中“父、母”的法律用语,亦不得改为无父无母的“双亲1”、“
双亲2”。
2.任何婚姻家庭制度的改变,必须经全民公投通过后始得为之
婚姻家庭制度关乎下一代福祉及全体国民权益至为重大,不应由“少数人”推动修法而更
改,台湾有自己的主权,少数国家实施同性婚姻或伴侣制度,不应成为强迫台湾必须修法
的理由。相关制度修改应在社会有“高度共识”,并经全民公投通过后,始得为之。
联盟相信,以异性婚姻和婚生子女为基础的“家庭”,是现在社会制度的基石,对国家社
会具有关键重要性。社会大众应尊重多元的性倾向,而不同性倾向的人,亦应尊重“家庭
”及“婚姻”的历史传统,为国家及下一代的幸福着想。不论任何法案或制度的改变,都
应该要将下一代的福祉及权益考量进去,因为下一代就是台湾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