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首po,就献给这篇国外结婚分享文。
当然啦,不是为了无脑放闪,而是昨天在板上看到有人询问结婚的事,然后发现板上类似
的文章很少,应该有相关经验的人确实也很少;所以想了想,在取得另一半同意过后,就
来发表一个分享性质的文章,除了让大家知道在美国结婚的相关过程外,也包括这中间小
小的心路历程,当然希望可以带来一些激励、股舞的作用,愿天下有情人不分异性同性皆
能终成眷属啊。
不过基于保护另一半,考虑过后还是决定不公开我们的脸与姓名,所以下面随着文章分享
的一些照片,我在有需要之处打上马赛克,这点就请大家见谅囉!(然后因为另一半还是
觉得害羞,所以我把一些照片拿掉了,请大家见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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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不该说自己是BI,但个人确实出道得晚,过去恋爱或交往对象一直都是生理女
性,到了这两三年才开始和男性接触,只是接连几个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约会对象一直
都交往得不顺,最后不管是被对方拒绝或是自己主动结束,总之都没有圆满结局。当时又
是刚结束了一段远距离恋情,郝隆斌和陈菊的距离不易维系,但几个月的努力最终仍落得
不堪收场,于是首度装了号称约炮神器的某APP;一方面是想多认识人分散注意力,一方
面也是觉得自己的身体与心灵都无法被满足,总之抱着找不到主菜吃吃点心也不错的心情
,过了一小小段的积极使用交友软件的生活。
我和现在的另一半(以下称他为T)就是在这个APP上认识的,一开始当然是受到对方的照片
的吸引而主动攀谈,然后心想约得到就出来玩一玩吃一下也不错;不过在APP上坦白讲不
是真的聊得那么顺利,加上那个软件老是漏讯所以对方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过了几天,
有天晚上工作结束本来和友人相约吃晚餐,但友人因故无法赴约,然后随意开了APP见到T
在线上,随口问一下要不要吃晚饭,没想到他就答应了。那时候还心想与其约吃饭还不如
直接约做爱算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一起吃饭聊天,但上床总容易许多;没抱着任
何期待的我,见到T本人后却意外发现他是我的梦幻天菜,几乎就在见面双眼对到的那一
瞬间,我就觉得自己恋爱了。
过去老是对“Fall in love at first sight”这种出现在小说或电影罗曼史当中才会有
的事嗤之以鼻的我,一直到了那个遇见T的当下,我才知道真的有这种事。(不过T老是坚
持当时是我单方向对他一见钟情,但我觉得明明他那时看我的眼神也充满爱才对啊!)
接着度过了一个美好的晚餐,席间我的手有偷偷搭上他的手,当然结束之后我们没有上床
,T开车送我回家,像情侣一般的道别。过了几天,我的告白成功,我和T就这样成了名正
言顺的情侣,而且还都是对方这辈子头一个正式的男性交往对象!现在想想有点不可思议
,居然咱们是在约炮软件上交往成功的,天哪!但我想说的是,交友软件确实满是一心只
想约炮的人,但只要有心,还是不乏认真交友的人,欢场还是有真爱啊!
至于和T中间的交往过程,我就不多说了,正常情侣会有的热恋期、磨合期我们都一一经
历,亦曾有过争执到几乎要分手的时刻,当然也包括过去早习惯我们谈恋爱交女朋友的身
边亲友们,该如何试着让他们重新接受我们和同性交往这件事;所幸所有难关终究都度过
,虽然说这样讲很老梗又恶心,但真的一切全靠爱。
而比起许多同性情侣,我们算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双方家庭都很开明,彼此的父母至终都
接受且支持我们的交往关系,我们也经常见到彼此父母甚至就如何和自己家人一样相处,
无需遮遮掩掩的谈恋爱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当然,我们也不觉得自己和其他异性恋男
性有何不同,他一样在学校练球或参加比赛,听学长学弟讲自己看上哪个漂亮学妹;我也
一样工作应酬,和那些职场上的老男人们偶尔开开黄腔,差别之处只是我们交往的对象是
同性罢了。
交往近三年,吵的架自然没有少过,但每一次和好都让彼此的关系更进一步,也越来越坚
定两个人想要继续走下去的决心。由于T的姐姐在多伦多,几乎每年暑假都会过去加拿大
,今年就和我讨论看要不要一起去,顺便在当地旅游;我过去在纽约唸书,心想回台湾也
好多年了,这几年都忙着工作也没机会回去看看,于是就和T安排了长假到北美,展开难
得的越洋旅行。
在安排旅行计画的过程中,有天我突然灵机一动,和T说:“欸,既然我们要去纽约,要
不要顺便去那边登记一下?纽约是合法同性婚姻的地方哩。”想到过去我动不动就半开玩
笑半正经的跟T说叫他嫁给我,这事也不是没提过,虽说在台湾没效力,但毕竟这是一个
宣誓两人关系的象征,因此T也欣然同意,于是我们就开始秘密策画两个人的小小婚礼。
美国是联邦国家,每个州有各自独立的州政府法律,因此至今接受同性婚姻的其实还是属
于少数,但立法通过同性婚姻合法的泰半也是较为开放的州,像是加州或是纽约州等等,
但每个地区结婚的规定仍有些许不同,这个得要透过查询各州的法令才能得知,我毕竟不
是美国人所以也不太清楚其他地区的规定,所以以下的叙述只以纽约市政府公告的法令为
准哦。
以纽约的法令来说,是需要先至市政府内的婚姻部门(Marriage Bureau)申请结婚许可
(Marriage License),取得纸本的婚姻许可后要经过法定的24个小时的等待才能举行正式
的合法婚礼,而婚礼需要有2位见证人(Witness)参与,并在文件上签署,最后经由被赋予
证婚权力的人士将文件再寄回纽约市政府,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在当初填资料的地址收到
正式的结婚证明(Certificate of Marriage Registration)了。
以下是我整个顺序:线上填妥资料申请结婚许可→亲自至纽约市政府取得结婚许可→经过
24小时→举行结婚典礼或仪式,由2位见证人签署证明文件并由证婚人寄回市政府→市政
府正式登记婚姻生效,并于登记地址收到结婚证明
以下是一些细节与建议事项:
1. 强烈建议事前先线上申请结婚许可,这样可以节省到时到了纽约市政府还得临柜填资
料的烦琐手续,只是线上申请的效力只有21天,得要算好日期才行。线上申请页面:
https://www1.nyc.gov/cityclerkformsonline/marriageLicense.htm?PARAM_TARGET=_target0&page=0
,有中文翻译别担心。
2. 线上申请好后,要结婚的两位都得一起亲自到纽约市政府取得纸本的结婚许可,不可
由一人代领要特别注意,然后两个人都要携带台湾护照或其他美国当地核可的身份证明文
件,现场需要支付25美元的费用。结婚许可长得像这个样子:
3. 纽约市政府的婚姻部门依行政区共有5个分部,当然曼哈顿(Manhattan)的是要排最久
的,建议可以到其他区如皇后区(Queens)或布鲁克林区(Brooklyn)等;我个人是在布朗斯
区(The Bronx)的分部,就在洋基球场旁边,其实交通也很方便,而且排队大概只排了5分
钟,相较在曼哈顿往往要排2、3个小时…
4. 取得结婚许可后,要经过整整24个小时才能举行婚礼,少一分钟都不行;因此对于以
观光身份到当地的人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行程规划,最好是一到纽约就先去市府取得许可,
然后把婚礼排在第二天或第三天。
5. 以美国的习俗,结婚比台湾这边轻松简易许多;美国的婚礼没有限定一定要在哪个时
段,也不像台湾需要看日子,通常就是和亲友们约定一个举行结婚仪式的场地时间,亲友
们通常会提早到然后在现场和两位新人聊聊天。观礼过程就是和大家电影上看到的那样,
牧师(即证婚人)会讲一段誓词然后是大家都很清楚的“Yes, I do”和交换信物桥段,之
后两人拥吻后开香槟庆祝;观礼完后大伙再一起用餐,可以就近找附近的餐厅即可,若在
外聚餐可各自付帐没有一定得请客。(当然这个是我的版本,也是最基本简单的婚礼,不
过真的要复杂也是可以有一堆繁文褥节的,好比加入宗教元素等等。
6. 婚礼上需要有2位见证人并在文件上签署,不必是美国公民;我的情况一位是我当年在
纽约住处的白人女房东,另一位是在当地的台湾留学生友人。
7. 关于主持婚礼的证婚人,一般都是找牧师,然后他们除了主持婚礼外还有一个很重要
的功用是事后协助新人至市政府完成登记手续,也就是前半段结婚许可是自己处理,但后
半段得靠这个证婚的角色来完成申请;我个人是请了合法登记的婚姻牧师,但好像不是人
人都有权力,是否可自己办我也不太清楚,大家可能要多查查。
8. 我是在婚礼后约莫3个星期在台湾收到由纽约寄出的结婚证明,这个邮寄地址是自己当
初在申请时可决定的,寄到海外不需要另外付邮资,只是收到的时间会比较慢一些就是。
结婚证明长这样:
9. 其他注意与建议事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纽约市政府的网页:
http://www.cityclerk.nyc.gov/html/marriage/marriage_bureau.shtml,里头对于结婚
申请包括同性婚姻(Same Sex Marriage)的相关须知都写得很清楚的。
关于一些申请的事情,坦白讲都不是太困难,我相信只要大家有基本英文能力应该就能顺
利的处理完成,但我相信大家比较在意的应该会是婚礼部分,所以我简单的说一下我这边
进行的概要,给大家作个参考。
老实说呢,一开始我和T只打算申请一下结婚许可,想说就当个纪念,比较是好玩的成份
;但有天晚上我在和我纽约前房东通电话的时候,她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告诉我:“不
,那就是是结婚了,结婚就是结婚,这种事可不是玩玩而已!”而另一个友人也以实际面
告诫:“既然登记结婚,在美国就代表你们是合法的伴侣,若那天你们离婚,对方可是有
权力要求你一半的财产的喔!”
后来想想,既然两个人本来就有长远走下去的打算,而且也不是动不动就能跑一趟国外,
能在纽约结婚不容易,所以后来才打算不如做足,就真的在那边办个小小的婚礼,也邀了
少数当地的中外友人到场参与见证;当然在台湾以后可能还是得补办的,但那就等到台湾
同性婚姻合法后再说吧!:-)
最初是想说简单一点,直接在市政府里头办结婚典礼就好,就和我们的公证一样,市府的
婚姻部门里有个简单的小礼堂,只要付35元美金就能由牧师来证婚,只是我的前房东跟我
说在市府结婚既要排队等,而且那边环境又不怎样,不如自己请个牧师比较实际,想想也
不错,就照她的建议了。一开始前房东和她的友人问到一间有在主持同性婚姻的教堂,但
我打去问发现几乎我可以的时间他们都已经满了,之后则又打听到另一个自由专职的婚礼
牧师Reverend Dr. C. William Mercer,和他联络后敲好时间场地,就这么订下来了。
威廉先生是个70岁有妻儿的老爷爷,当然这样就代表他是基督教而非天主教牧师;他年纪
虽大不过还蛮酷的,手上戴了一堆装饰的手环,有点Rocker的感觉。威廉提供各种婚姻的
包套,当然越复杂的流程收费也越高,我选择的是最简单的版本,也就是他会主持婚礼、
撰写誓词以及协助后续向市府结婚登记的部分,然后邀请10位以内的宾客;威廉向我收取
的费用是500美金,含交通等费用。有件事要提醒一下,外国人的行事风格和华人不同,
很多事情谈好是怎样就是怎样,没有太大弹性,所以关于他提供的服务和费用这个在事情
都可以在事前直接了当的讨论清楚,有需要的人可看一下他的官网:
http://www.revwill.com/
本来打算在纽约中央公园办户外婚礼,但后来考量到人在异地交通或人力等资源不如在台
湾,要拉过去那边还得带一堆东西颇麻烦,加上前房东太太年纪已经大了行动不便,因此
决定就直接在前房东她家的后院,而且那地方对我来说也是意义重大;于是就邀了几个朋
友,决定在这个我过去于纽约的住处办一场小而美的温馨户外婚礼,所幸当天风和日丽。
至于我们的衣着,不是那么正式,想要有点休闲感,所以最后决定两个人都戴着白色的巴
拿马帽配上不打领带的西服,造型参考:
(我们帅度和
他差很多就是了Orz) 值得一提的是呢,美国结婚有个有趣的小习俗,也就是“
Something old, something new; something borrowed, something blue”这句顺口溜,
意思就是结婚的两人身上衣着配饰最好同时要有新有旧,要有蓝色的东东,还要有向他人
借来的物品。所以虽然我们力求简单,但还是都尽可能满足这些元素,我特别从华盛顿前
来纽约参加我们婚礼的一对夫妻好友也特别借我们当时他们结婚时佩戴的胸花等等。
然后这个是我求婚用的人造花,和一般人造花不一样,是台湾MOT/FLOWER经营的来自荷兰
进口的高级人工纤维制造的人造花,来自台湾好友赠送。上头的缎带写着“FOR A
BETTER TOMORROW”,很适合结婚的情境。
至于我们婚礼上交换的信物,本来是打算用我们不久前过交往周年时买的乔治杰生左手戒
,但因为本人手拙不小心撞到变型,所以我的正在丹麦治疗中,于是这回先到多伦多T的
姐姐家时,T姐刚好手工编了金属球的手炼给我们一人一只,想说就拿来作婚礼信物,毕
竟是来自家人的祝福也很合适。
全部的东西摆在一块儿,就是这样啦!
至于婚礼仪式进行的相关内容,请见下列照片:
门前留影:
牧师宣读誓词:
行动不便的房东太太举杯:
事后松了口气的我:
感谢大家花了这么多时间阅读到这边,相信我这次结婚的经验分享,能让大家更清楚在美
国结婚的流程以及该注意的事项,更希望对于一些已在稳定交往中也打算趁台湾合法前先
在国外成婚的甲板捧油们有鼓舞的作用。
当然因为这次人在国外,其实真是不比在台湾方便,很多事处理得就比较仓促些,导致事
后才发现诸多不完美之处,好比我很多该拍的照片没拍到,连大合照都没有(呜),千里迢
迢带去的拍立得以及一些想说可当拍照小道具的东西也完全忘了……不过其实想一想,这
些事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我们总算在几个好友的见证下好像很低调,却又很公开的成婚
了,两个人总算结合,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值得一辈子珍惜回味。
若要问我同性婚姻和一般异性恋婚姻有何不同,这样自己弄了一遭,我的感想是:完全一
样。之前看电影《女朋友男朋友》的时候,见到里头有一场很夸张的泡沫同性婚礼,我看
了真是忍不住皱眉,我心想最好有人结婚会那样,说是在三温暖玩还差不多吧?我是觉得
有许多同志朋友很容易被身份限制住,或是被侷限在“圈内”这两个字,觉得好像同志就
该如何如何,而异性恋又是如何如何……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刻板印象,没有必要特别设一
个框架;而回归到恋爱与婚姻,同性也好异性也好,情感交流本是人生来俱备的本能,这
点真的不分性别性向的,在此和所有捧油们共勉啊,当然更希望台湾的性别平权与多元成
家等方案能早日通过,这样大家也不需要像咱们一样大老远绕过半个地球去结婚囉!虽然
台湾本地同性婚姻还未合法,但我总觉得不会太远了,期待那天早日来临!大家加油!
:-)
结了婚,回到台湾,其实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太大改变,不过我们都觉得自己现在很幸
福,心里也更踏实了些,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