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话题] 模宪字第2号判决摘要暨评析

楼主: teemocogs (teemo)   2014-08-04 00:12:43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标题: [话题] 模宪字第2号判决摘要暨评析
: 时间: Sat Aug 2 11:38:07 2014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judgement/scc2
借个标题,我这谈一些其他观点。
▲各种具有事实先在性,各自表述?
当面对诉求经验或情感的时候,纵然我们在法理上站得住脚,但仍会受到反方庞大
攻击,这些效果也许并不会作用在大法官或律师们上,但立法者就是被这些所牵制
,更多时候很难不承认他们挟著看似诡异的诉求"多数弱势"、"写族谱"等等,在策
略上收到了绑架媒体的效果。
在谈事实先在性的时候,比的其实就是个人经验之展现,谁愿意现身说法,那就主
导著麦克风,就像出来开记者会的跟你说我是客家人祖谱怎么写,我是全职妈妈我
的孩子如何如何,又或是将歧视再一次进行更加精美的包装,然后卖给所有在新闻
媒体前的阅听人。
有没有效?谁吃这套?偏偏就是有人吃这套,而这部分我们同志不能只停留在法理
论述上,必须切到同一个频道诉诸经验才能有效沟通。不吃哲学推论的人、不吃法
理解释的人,并不是就要放弃沟通了。准备好,同志生命故事,告诉他们不同的生
活经验,有时候效果可能比当面冲突对决会好很多。
虽然我不推荐法庭之友这篇

但我要讲的其中文章里提到给支持同婚者的建议应该修正一下:
[如果你是支持同婚者,也停止用恐惧去阻止人发表异议,回归到理性探讨吧。]
事实上,理性探讨对理性的人才有用,理性的人纵然他情感上或道德价值不接受
同性婚姻,但他会接受立法或释宪的结果。
那该怎么办呢?
告诉反对同性婚姻的人 王永庆的家庭事实先在性?
告诉反对同性婚姻的人 契兄、契弟、契友、契父、契子事实先在性?
我的两个建议:
▲你自己的生命故事,就是事实而且活生生的存在。用说的或写下来。
▲拿书给他看,告诉他开卷有益。
1.[挚爱20年:我与葛瑞的同性婚姻情史] ISBN:9789863570066
2.[我的违章家庭] ISBN:9789578233874
3.[家结|佳节愉快] ISBN:978986906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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