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10真的很很重要吗?

楼主: anewworld (小伟)   2014-07-21 02:04:15
※ 引述《wolfling22 (夜狼儿)》之铭言:
: 我觉得你要高兴,高兴有这样一个人为你忍了一年。
: 高兴这个人如此尊重你,不忍心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
: 就算到最后也宁可是自己提出分手,自己走,而不是把事情闹开,
: 用分手威胁你。
: 就像上面Tutt大所讲,性就是人的一种本能欲望。
: 也许对每个人来说比重不同,但不可否认“有”欲望的个体还是占多数。
: 你纠结的点在,明明交往前都讲好了,为什么最后会因为这点而分手?
: 我个人觉得,既然连结婚都可以离了,交往就更不是签卖身契。
: 今天你提出了一个交往条件,有勇者前来挑战,
: 也许就像你所说,你们之间相处得很融洽,个性很合拍,想来也不是玩玩,
: 但他其实是为了爱着的你克制自己的欲望,最后发现自己还是没办法,铩羽而归。
: 也就是这么简单而已,事情不会总是那么顺利,总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 不然我们也不会有标准攻的故事边看边心疼,
: 也许一年前他觉得他可以,但是现在他发现原来他没办法,
: 看你的叙述你也不会想改变(没有谴责的意思),那除了分手,还能怎么办?
: 反过来说,你忍心看他继续忍?继续为了你苦撑无10生活?
: 10不只代表欲望,也许男女之间的性交可以用生殖本能来解释,
: 但我觉得男男之间的肛交还带有种心灵的交流,那种我为了你做出这种事的感觉,
: 被填满的,被包围的,不是只有性器官而已。(什么,你说肛门不是性器官?)
: 有些人看重这种灵肉合一的感觉,有些人喜欢柏拉图。
: 你们只是观念不同,就跟很多交往后才发现彼此想法差异的状况一样。
: 不过其实我不相信你们之前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
: 我认识一对,他们都是1,其中一个是标准攻的感觉,另一个是坚决不给攻,
: 解决方式是,不给攻攻标准攻,标准攻有需要会去外面约,全程安全,
: 现在他们迈入第四还第五年。
: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考虑到这一块(开放式关系),也许可以给你做参考。
: 以上。
小弟和原PO同是不10的爱好者.原本只是在FB看道转发
想上久为的甲板来看看.越看是越觉得过分.不得不帮最后已经删文的原PO说几话
以小弟为范例.跟我交往的都会很快进入无性生活.所以我认为像我一样真的觉得性
生活没那么重要的人肯定还是有的.
那个人的男朋友本身也是有不对的地方.
既然当初决定了无10也能交往.还主动追求对方.就该想清楚.
一股脑的冲了交往后再来反悔.他以为对方是讲讲算了吗.这是可能一辈子都不能
改变的事实.就好像女孩子对男朋友说.我不孕.男方还抱持期待说不定多用几次之
后还是有可能怀孕这种想法一样无耻.等到发现真得确定不孕了就跟人家说掰掰.
人家当初也是向往美好性爱+爱情.只是性爱缺了10这一块.一样有资格找适合的他
不是所有人的人生都要丰富得跟几百人搞过几十人交往过才能找到完美的对像
在刚接触爱情时很希望对方就是那个他.再正常不过.而原PO告知了对方自己的处境
对方既然自告奋勇.就要承受后果.
难道那些老二短小如我这般又早泄的人.就算事先告知了对方.也要因为无法给女方或
男方满足.时时刻刻担心受怕.哪一天对方都能正当理由的随时跟你分手?
我只遇过需要10所以没交往的.没有遇过交往后要跟我10的.这就像事先讲好游戏规则
一样.答不答应是你的自由.答应了反悔就是你的错.即使现在社会视承诺趋于无物.对
错本质还是要厘清.婚都可以离了这种话.十足十不敢苟同.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4-07-21 02:24:00
所以他们分手啦?哪边有问题?难道要等某方劈腿再分?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4-07-21 02:32:00
所以10对某些人很重要,对某些人不重要啊原PO的问题是:10很重要吗?答案:是。
作者: ianchi   2014-07-21 02:54:00
要来这PO就要接受各方意见阿~ 原PO的B根本没错吧!?也没有为了10而出去偷吃 可是他又想要10 所以他选择分手阿~
作者: Shxt (Shxt)   2014-07-21 02:59:00
交往不是结婚阿,婚都可以离 连分个手都不行吗你这样说 那分手的人都是错的阿 因为在一起时说我爱你结果最后不爱了,你总不能说 一开始的我爱你也是一辈子的承诺
作者: oxyo (亚希儿)   2014-07-21 03:41:00
问题是交往前就已经知道不10了,为什么还要浪费彼此的时间?我觉得可恶的地方是在这里啊!
作者: barfe (汪汪)   2014-07-21 07:34:00
不想10的人想改变想10的人难道不也是自私的人吗?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4-07-21 07:35:00
这篇说的很好呀.两个不合的人交往就是个"错",为了纠正错误而分手,天公地道.
作者: vio239894 (咸蛋蒸肉饼)   2014-07-21 11:08:00
有时相互妥协,有时相互忍让,但忍无可忍毋需再忍
作者: cruisewu2003 (小克)   2014-07-21 14:02:00
不过如果原PO分手的前B早知道对方(原PO)不1O的原因是生理造成的缺憾,我觉得前B就很不应该,虽然支持要理性分手,但也是活该被谴责公干!最怕是说他是纯1或偏1,却说不爱1O,我个人深切反感!当然,同理推论,说自己是纯O或不分偏O,却怕被干坏掉而不给干,也实在太矫情!
作者: kuramma (be yourself)   2014-07-21 21:52:00
我也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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