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10真的很重要吗?

楼主: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7 17:56:33
※ 引述《jontaxx (jontaxx)》之铭言:
: 完全无法认同Tutt大的理论,你把两个人之间的“承诺”放在哪里?原原PO..oth 大第一段就说交往前有跟对方明讲不10了,你这一掌为何还是打在oth大身上?
: 性在一对恋人之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没错,但你凭什么用你那套理论打不10者的脸?
: 我到底看到了什么?
: “承诺”对你来讲到底重不重要?
: 为何我在你的理论看不到这两个字?
: 原原PO..oth大都说是对方来追求他了,
: 我不懂wo大为何要帮对方讲话?
: 难道oth大就活该被提分手,
: 之后还要感谢对方?
: 这到底什么逻辑?
两个人在一起
本来就会有很多事情
随着环境、心情、思想、或是其他条件的改变
而必须做调整
重新约定
当初说好的事情只是当初说好
很多事情是会改变的啊
事情改变了
当初的约定为什么就不能重新调整呢?
如果真的很爱对方的话??
[承诺]跟[约定]是不一样的
约定是
约好的事
可以随着环境、心情、思想、或是其他条件的改变
而重新约定
承诺则是无可改变的
是一番两瞪眼的
比如说你跟一个人约会
你们约好六点要吃麦当劳
结果对方临时公司有事
只好改约八点吃士林夜市
这时如果你说
[啊你承诺过我六点要到的!! 你承诺过我要吃麦当劳的!!]
别人会觉得你起笑
约定跟承诺很像
但仍有程度上的不同
不能混为一谈
最担心的就是常常有人会把[约定]当[承诺]
或是把承诺当约定
或是自行违反承诺、约定
在原po的case里
显然原po认为[不给干屁眼]是承诺
而他B认为是约定
我想他B因为爱原po
当初多半想着[先在一起再说,我再来慢慢改变他](很多人都这样)
结果改变不了
只好分手
这是从原po的文中来推测啦
毕竟原po也没说他B有出轨
认知不同
结果只好分手
而且你知道吗?
其实原po的B(应该是前B了)
并没有违反约定(或承诺)
他始终没有干他(当然也是因为原po不肯让步)
所以当初的约定始终都在
只是他认为
如果我已经没有办法遵守这个约定了
而这个约定又无可改变
那我就只好退出
在这件事情上
我仍然认为他前B是做得不错的
比起很多没办法遵守约定
只好偷偷在外面吃
他前B仍然比较好
所以他们的分手
并不是因为[违反承诺]的问题而分的
而是对于约定的认知不同
以及双方都无法让步才分的
而原po之所以会喊冤
是因为他觉得他们的爱情怎么都比不上一个屁眼
而我回他的文
只是在跟他说屁眼真的很重要
不要拿爱情来比
就是这样
我并没有轻视什么承诺的问题
我也没有在谴责或挞伐原po
我说过
我连用词都用[盲点]
而不是说他有[缺点]
我也并不认为他自私或什么的
而是以我的经验
我认为他在跟他B相处的时候
有那些的盲点
而那些盲点
是造成他们分手的原因
更会影响他以后的感情
相爱真的不能因为个人好恶
把很多东西都定得很死
不然很容易走不下去
就算定死了
也要有商讨的空间
让两个人可以走得下去
因为最重要的
还是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啊
就原po这个case
我认为如果真的很爱他B的话
就一个月给他插一次啊
你如果那么爱一个人
一个月给插一次屁眼
就当作一个月拉一次肚子
为什么不能让步??
要搞到为了屁眼而跟B分手??
这是多轻微的分手问题啊
很多情侣之所以分手
是因为父母誓死反对、威胁
有些是被逼结婚
有些是因为要出国读书
有些是生离死别
而原po
却只是屁眼这么小的问题
这有什么不能让步的??
如果真的很爱的话??
作者: tourism1003 (仆。米叔)   2014-07-17 17:58:00
推签名档。哈哈PS :而且是会上瘾
作者: joy159357 (RTing)   2014-07-17 18:17:00
推 然后签名档是被干开逆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4-07-17 18:26:00
不见得屁眼是个小问题吧,不想做爱做为人格的一部分或许不比同性恋认同少
作者: Aries0326 (宇浩)   2014-07-17 18:29:00
会~绝~顶~升~天~
作者: wolfling22 (夜狼儿)   2014-07-17 18:31:00
给楼上,所以原PO前B并没有强迫他囉XD
作者: pdms (pdms)   2014-07-17 19:11:00
这么无聊的事也可以讨论这么多天
作者: Hankuda (Hankuda)   2014-07-17 19:29:00
觉得可以改变,也不是拟制,像我就从0转1再转职成无性欲XD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2014-07-17 19:37:00
一票人搞不清楚自己就答应也很麻烦啦
作者: rongx (融仔)   2014-07-17 20:07:00
推签名档,虽然是个1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4-07-17 20:20:00
只想说看见无性恋,觉得你的说法跟只要爱家人就可以变成异性恋差不了多少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4-07-17 21:04:00
实在觉得这cace只是小事.. 不适合而已 没偷吃很好了+1
作者: jian1986 (Jian-Cheng)   2014-07-17 21:32:00
如果真的无法继续履行原波的‘承诺’,分手会是一个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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