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10真的很很重要吗?

楼主: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0:41:05
※ 引述《otherside (Mr.柿子)》之铭言:
: 交往前我就已经讲明白了,我不能接受10
: 其他事情我都配合度极高,我也不偷吃、不劈腿
: 前B也明白我的状况,还是跟我告白、交往
: 现在他却用我不10这件事当理由跟我分手
: 我心里很迷惑,难道这一年来我跟他经历过的一切都不如一个屁眼重要吗?
: 我们的相处没有出现过问题,个性也很合拍,彼此都有稳定工作,经济状况也不是问题
: 多少次一起旅行看星星、聊著彼此梦想和对未来的期待,
: 一起打电动、抱怨工作上司主管、每个星期固定约会、偶尔给对方小惊喜创造情趣...
: 突然间,他对我的态度明显变了,在我追问之下,才知道是因为10...
: 因为不能抽插,嘴巴比不上屁眼,所以就能否定一年来的一切回忆和感情?
: 我知道同志圈内重感情也重性爱,但是一定要10才能算是性爱吗?
: 不10真的影响这么大吗?
: 我很好奇,可以抽差的屁眼,真的比不上一段安稳的感情吗?
: 我完全不能接受这种分手理由,
: 一年来我们共同付出、相处的感情,都比不上一个洞
: 是不是我现在去约大家来干我或我去猛干别人,
: 都比在感情上努力重要?
: 我现在好混乱,
: 我也觉得自己好丢脸,身为一个GAY却不能玩菊花...
: 是不是不能10,就不能谈恋爱了?
首先我要说
我很遗憾你分手了(拍拍)
但是这些话又非讲不可
如果让你感受语气不好
请原谅
我已经尽量把严厉的语气修好一点了 :)
10很重要
但你们的问题的重心
并不在10重不重要
而在于
他觉得重要
你觉得不重要
而你以你的不重要
来否定他的重要
这是你的盲点之一
这就好像吃素的人跟吃荤的人在一起
吃素的人觉得
有得吃就好啦
吃肉很重要吗?
你就不能为了我
一辈子不吃肯德基麦当劳王品牛排吗?
对爱吃肉的人来说
这实在太折磨
我可能因为爱你
吃个一两年
但我最后还是会受不了要吃肉
而你死都不给吃肉
那结果就只好分手
这不是[我跟他经历过的一切都不如一个屁眼重要吗?]的问题
爱情并没有伟大到
有了你就可以牺牲一切的地步
绝对没有
对爱情过分高估
这是你的盲点之二
他是年轻的男人
他想要干人
那种焚身的欲火
很难是[我跟他经历过的一切]这种温馨小火可以比得上的
(而且你们根本也只交往了一年
那个温馨小火无比的小)
我想他并没有轻视、否定你跟他的一切
只是生理需求真的不是什么比什么重要
就可以克服、压抑、取代的
没这种事
你觉得不重要
要他来配合你
那反过来
他觉得重要的事
你有没有想过要配合他呢?
这是你的盲点三
当然你说
[交往前我就已经讲明白了,我不能接受10]
但交往就是这样
很多事情本来不能接受
因为对方需要
那就得[偶尔]接受一下
这才是交往啊
你不能站稳说[其他事情我都配合度极高,我也不偷吃、不劈腿]
就觉得你都没问题
[他觉得最重要的事]
你却不配合
连尝试都没有
而且否定他觉得重要的事
我觉得这真的是个大问题
你说你B为了一个屁眼跟你分手
其实你也是为了一个屁眼跟你B分手
差别是
他为了想干屁眼而分手
你为了不想被干屁眼而分手
但你也一样是为了屁眼而跟他分手
在你这里
爱情一样没有大于屁眼
而在他的角度
他一样可以质疑你:
[因为不能抽插,所以就能否定一年来的一切回忆和感情?]
完全可以
你B喜欢10
你又不给
但又不能给他出去吃
请问你B能干嘛?
用绝大的佛法来降伏自己?
用你们的爱情
强压自己想要干人的欲望
跟你继续在一起?
很多人好像把这种事想得很简单、很合理一样
这是你的盲点四
而这种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简直跟不吃饭一样不可能
屌痒起来要干人
跟嘴巴饿起来要吃东西
是一样重要的生理需求
只是我们的文化长期对[性]的贬抑
会让人觉得我们应该克制性欲
而不是去[纵欲]
(事实上也只是去满足而已 像满足食欲一样满足性欲 就会说你是纵欲了)
当你把[10]
代换成[吃饭]
再来重新看待你们的事情
你会有不同的想法的
而每个干过人的都知道
干屁眼
跟干嘴巴
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你也无法说你爱我为啥不干我嘴巴就好?
一定要干屁眼吗?
没错
就是要干屁眼
无可取代
非干不可
好吧你不10
但你需要69吗?
你需要接吻、拥抱吗?
如果你需要
而你B跟你说[我讨厌这些喔]
于是你跟你B啥都不能做
最后你跟你B分手了
他跟别人说说我很好啊我不劈腿不偷吃
为什么不接吻就要跟我分手?
难道我们之间的经历还不如一个嘴唇吗?
你会觉得他这样说合理吗?
爱情vs欲望
爱情并没有比较崇高
而且爱情是包含欲望的
永远不要低估欲望
高估爱情
你期待你B压抑欲望
跟你继续爱情
我觉得是不合理、而且不切实际的
爱情并没有伟大到这个地步
一年的爱情没有
十年的爱情没有
二十年的爱情没有
五十年就有
原因不是因为成熟了
或是资历够了
而是硬不起来了
作者: imtheking (我是王)   2014-07-15 10:47:00
文眼:硬不起来
作者: s0956324892 (為我的寂寞唱歌)   2014-07-15 10:48:00
我推
作者: f12971819 (明)   2014-07-15 10:53:00
作者: albertt0226 (albert)   2014-07-15 10:56:00
对不起最后一段我笑了xd
作者: tourism1003 (仆。米叔)   2014-07-15 10:57:00
T 大说话了 (快拜
作者: tiger51 (台哥)   2014-07-15 10:59:00
赞,“屁眼论”铨释集罢昏!
作者: jayjay2 (Carrefour)   2014-07-15 11:02:00
说的很好!
作者: littlehouse (小房子)   2014-07-15 11:03:00
好文推!
作者: LindaS (梦醒 还剩下什么)   2014-07-15 11:12:00
可以拿[10]用[吃饭]代替? 10最多只是性欲满足的一种类型吧?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烟雨 )   2014-07-15 11:14:00
那改成喝饮料那只是一个比喻 不用这么挑剔吧orz
作者: ErikZan (EEEErik)   2014-07-15 11:20:00
是从来没想过的角度椰!推
楼主: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1:21:00
你要从这个case来看 对他男友来说 10不是性欲满足的一种类型10就等于性欲
作者: Ariesj   2014-07-15 11:25:00
好文~ 推!!
作者: Lich2king (五天几年)   2014-07-15 11:27:00
只能边笑边推惹~ XDDDD
作者: sopa1980 (%不再想念)   2014-07-15 11:34:00
推这篇
作者: bebo108 (bebo)   2014-07-15 11:39:00
好文推
作者: godfrey77 (老爹)   2014-07-15 11:40:00
100个赞啊这篇 最后一句害我笑了重点跟本不是10重不重要 而是他觉得重要原原po却不在乎
作者: penguin30830 (企鹅)   2014-07-15 11:43:00
太好笑了 虽然比喻有点些出入
作者: angelvoise (angelvoise)   2014-07-15 11:45:00
写得超棒!!!我应该印下来给我学生看XD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4-07-15 11:56:00
“你B为了一个屁眼跟你分手,其实你也是为了一个屁眼跟你B分手” 一语道破
作者: Currt (克尔特)   2014-07-15 12:10:00
推推
作者: ga568116 (博士伦)   2014-07-15 12:14:00
推 用佛法降伏自己XDD
作者: easonking (easontrue)   2014-07-15 12:19:00
太有才了
作者: ymca00 (有事吗?)   2014-07-15 12:23:00
写的真棒啊~~~~
作者: titanistitan (阿豪)   2014-07-15 12:27:00
好文推
作者: joy159357 (RTing)   2014-07-15 12:30:00
作者: skj1002sun (skj1002sun)   2014-07-15 12:31:00
无法in 只能分 好文不得不推推
作者: Alala0417 (唉你看看你)   2014-07-15 12:31:00
自私的人只会想着对方不能为自己改变却从没想过自己也应该互相配合
作者: waa006 (卖问阮A名)   2014-07-15 12:36:00
食跟色一样重要
作者: eva20 (白)   2014-07-15 12:50:00
甲板圣经
作者: iamgugu (靠考啊)   2014-07-15 12:54:00
超棒的啊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7-15 13:04:00
非常同意
作者: tony4794 (小律)   2014-07-15 13:05:00
每次看兔特大的分析文都觉得中肯过头了啊XDD
作者: yoyo90289 (YOYO)   2014-07-15 13:07:00
吃素那个真的....很重要 要我改吃素还是分手吧
作者: vuvuvuyu (翔)   2014-07-15 13:07:00
推推,幽默又实在
作者: gkh0315 (gkh0315)   2014-07-15 13:11:00
写得很好
作者: cystal0529   2014-07-15 13:19:00
说的很赞很实在
作者: ethnicgroup (把握逝去的青春...)   2014-07-15 13:22:00
用佛法降伏自己……XD
作者: likeus (Brand)   2014-07-15 13:38:00
好文给推
作者: acuity (拉拉拉)   2014-07-15 13:42:00
经典好文!
作者: polypeng (Poly)   2014-07-15 13:45:00
大推!讲的太好了!
作者: Lasman (KC)   2014-07-15 13:46:00
赞!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4-07-15 13:46:00
屁眼论 给推
作者: kryolanfans (理查)   2014-07-15 13:49:00
这应该爆
作者: yiesten (森林里有只老虎)   2014-07-15 13:52:00
大推这篇,精辟有理不失笑点
作者: rongx (融仔)   2014-07-15 13:54:00
非常同意!!!!原原po不爱10就自己去找不爱10的人共度,不要在那扯什么事前有讲
作者: ss7216tw (吉仔)   2014-07-15 14:00:00
必须推
作者: carl98 (carl)   2014-07-15 14:07:00
我边看边点头,太对了
作者: Jackyoryo (正树)   2014-07-15 14:13:00
讲得非常有道理 自我中心的问题罢了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4-07-15 14:19:00
推!
作者: fime123 (catfifi)   2014-07-15 14:19:00
推 互相配合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tuhsiaofu (老虎桑)   2014-07-15 14:27:00
中肯
作者: Edan (对抗歧视人人有责)   2014-07-15 14:32:00
水啦!!!!
作者: largeluluser (大鲁什锦炒饭)   2014-07-15 14:37:00
甲板必读Bible
作者: richman8 (懒,明天再说)   2014-07-15 14:41:00
推!!
作者: freco (we)   2014-07-15 14:48:00
真相
作者: Dorizy   2014-07-15 14:53:00
哇~ 真是受益良多~
作者: z914554 (Zack)   2014-07-15 15:14:00
推推推
楼主: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5:19:00
ㄟ~~其实我没有要谴责原po 我连用词都用[盲点] 不是在说原po不好、自私什么的 我也曾经是个很清纯的人 也因为10问题被甩被甩真的是很可怜的 :~~~~~ 所以请大家对原po好些相爱本来就会有很多盲点 只要看到这些盲点 就会有更好的爱情总之请大家对原po好一点 orz
作者: platolove (永远18岁的少女)   2014-07-15 15:27:00
我觉得这篇讲的很到位啊 非常诚实10这件事有时候就是互相配合
作者: Beleth (嗜睡牧羊犬)   2014-07-15 15:40:00
突破盲点
作者: REITA0122 (黑猫君是也)   2014-07-15 15:55:00
太猛拉XD 超猛逻辑~~~
作者: saladang (沙拉蛋的阿哥哥)   2014-07-15 16:00:00
跟兔特妹妹拍手叫好
作者: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14-07-15 16:09:00
Good job
作者: sdudu (眼中还有火焰)   2014-07-15 16:18:00
作者: wolfling22 (夜狼儿)   2014-07-15 16:24:00
其实原PO自己不10,那就没有偷吃的问题了XD
作者: hajoy (要一直往前看)   2014-07-15 16:28:00
好文只能推了
作者: r88457 (翔)   2014-07-15 16:30:00
这文派精辟了XDDD
作者: godfrey77 (老爹)   2014-07-15 16:32:00
真的 不偷吃不劈腿对原PO 其实只是顺便 反正欲望不高
作者: HYNO   2014-07-15 16:39:00
精辟!最后我笑了XDDD
作者: azzc1031 (azzc1031)   2014-07-15 16:47:00
再讲屁眼那段不小心就笑了XDD
作者: rexoui (TastyPotato)   2014-07-15 16:53:00
推推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4-07-15 17:33:00
神回复,推
作者: purevision (Boliac)   2014-07-15 17:57:00
只能推了!
作者: Timberlake (OhMy)   2014-07-15 18:04:00
有神快拜!精辟解析赞啦
作者: flightleaf (Linos)   2014-07-15 18:51:00
朝圣推
作者: hexi   2014-07-15 19:06:00
天,这分析也太有见道!
作者: Same (闪)   2014-07-15 19:39:00
作者: MadcatYu   2014-07-15 19:51:00
说的太好了 很想跟不想 能否交集?
作者: Daniel2468 (丹丹丹尼尔)   2014-07-15 19:57:00
要推XDD
作者: h6j2uv (兵航)   2014-07-15 19:57:00
作者: kejian (小凯)   2014-07-15 20:17:00
作者: ChirsWin (鱼尾巴)   2014-07-15 21:03:00
突破盲肠了 神人级
作者: doubleXD   2014-07-15 21:08:00
好想嘘…因为都不出书
作者: jontaxx (jontaxx)   2014-07-15 21:25:00
朝圣
作者: Aries0326 (宇浩)   2014-07-15 22:16:00
好多屁眼XDDD
作者: a9075a9075 (HL)   2014-07-15 22:42:00
推最后段
作者: Hanhsincat   2014-07-15 23:17:00
作者: twdarren1 (鼠哥)   2014-07-15 23:38:00
不嘘不行,太中肯
作者: e123342001   2014-07-15 23:58:00
作者: bertbird (bertbird)   2014-07-16 00:11:00
推推
作者: Krizalido (live in game)   2014-07-16 00:11:00
太中肯了,推!
作者: rfv22tgb85 (gigi)   2014-07-16 01:21:00
这辩论太强
作者: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14-07-16 01:30:00
推兔特~~~~~
作者: rstppdbhee (马克森)   2014-07-16 02:57:00
鞭屁入里,好中肯!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7-16 04:43:00
痞子堡大神快拜!
作者: huskwoof (小黄)   2014-07-16 07:41:00
推神比喻!!!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7-16 09:59:00
甲版理性苏美啊!!! 我再推~~
作者: darkline2005 (DK)   2014-07-16 10:02:00
宝贝快出来看上帝!
作者: Connels (猫拳四郎 ○(#‵︿′ㄨ))   2014-07-16 18:25:00
来朝圣
作者: ckscks178 (奇蒙子)   2014-07-16 20:35:00
这篇优文 快点m起来!!!!!!!!!!!!!!!!!!!!!!!!!!!!!!!!!!
作者: elianfun (蓝风)   2014-07-16 20:48:00
甲版圣经,大推
作者: lin40032 (快乐,就好)   2014-07-17 05:16:00
朝圣
作者: ckuyar (yeah)   2014-07-17 08:42:00
给推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4-07-17 09:32:00
如果能互相体谅是最好 不能接受当然就分了吧
作者: bsl115408 (Benson左)   2014-07-17 21:56:00
这篇只能推~~好文啊
作者: benjaminchia (ben)   2014-07-17 23:58:00
我很少在这推的
作者: huskwoof (小黄)   2014-07-18 19:23:00
这篇超赞 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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