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是假设性问题。)
之前很多幼教师&教育大学体系的教授们,
担心因为修法的关系,可能导致教保员带班的比例变高,
而有些教保员没有受过完整幼教师资体系训练(教程、实习、考证)
对于孩童们的受教权益会稍稍受损,
另外多多少少也可能挤压到幼教师的名额需求。
那如果是有受过完整幼教师资体系训练(教程、实习、考证)的人,
但考不上公立幼教师,只考得上公立教保员
(也打算这辈子就这样了,因能力与年纪的关系)
我想问一下,板上的幼教师们:
1.会觉得这样的教保员比较OK吗?
2.如果哪一天修法,教保员“有教师证”的话薪水会稍微多一些,你们可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