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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02:34:43侯俊良:人民有公平受教权,“无法就读公幼”违宪吗?
作者:侯俊良 2017/11/07
国中小教育最符合宪法159条精神,每个国民都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只要愿意,都能就
近进入公立学校,接受免学费且优质的教育。而学前幼儿教育则是最无法保障平等受教育
机会的,由目前公私幼3:7的比例,可知想在公立幼儿园受教机会不足的状况。
总统在7月7日公布了奠定未来30年国家发展根基的《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行政院据
此提出的“前瞻基础建设计画”中,“因应少子化善育儿空间建设”列为8项建设之一,
且明白指出少子化国安问题,急需加速幼儿托育公共化,营造友善育儿空间,减轻家长负
担,扭转危机。可见政府已经发现“幼儿教育公共化”的议题,也计画努力改变。但在教
育部提出的“扩大幼儿教保公共化”规划中,却看见政府大玩文字游戏,将设“非营利幼
儿园”列为主要工作,增设公幼为次要,企图以省钱方式执行公共化政策。
依《非营利幼儿园实施办法》第2条,非营利幼儿园的定义是:“政府委托公益法人或核
准公益法人申请兴办……为目的之私立幼儿园”。没错,非营利性质就是私立,公幼是由
政府负担所有的学费,非营利简单说是政府跟家长共同负担学费,委托政府外的公益法人
办理。
且不论师资设备制度与公立有别,单以家长的经济考量就知道,公幼仍然是第一优先。教
育部这样的作法,让以省钱办教育为考量的地方政府,更能扩大合理以省钱方式办理幼儿
教育,与行政院的前瞻计划本末倒置。
优质且公立的幼儿教育是家长的第一选择,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中“友善育儿空间及公共化
建设”主要是指提供公立设施,幼儿教保公共化政策应以“增设公有”为第一优先,其次
才是非营利幼儿园之设置。政府应落实宪法第159条精神,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有平等接受
公幼教育的机会。
(作者为台南市国小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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