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案前请先确定内文符合各项相关法规。
发案方:个人
工作时间:2017 10月-2017 1月底
星期一~五 08:00-12:00 (一个月可能有两个周三不需要 会提前告知)
保姆餐点请自备
↑需包含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起讫时间、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计薪
工作地点:高雄市苓雅区文化中心附近
薪资:180元-200元/h
(视能协助的程度决定薪资)
↑劳基法规定104/7/1起最低薪资为每月 20008 元(每小时 120 元)起
工作内容:
1. 照顾2岁女宝宝一位,注意安全、清洁与卫生。
2. 读绘本、操作玩具、到公园活动(奶奶会陪同)等。
3 希望保母有设计活动的能力,例如:带小孩做适合能力的简单劳作。
4 若可以料理幼儿中餐更棒。 (非必要)
5 每次上班简单拖地,只需拖幼儿活动空间,
约10分钟可完成,届时奶奶会看着宝宝。
有机器人吸地,其他家事都不用做。
住家环境及家长背景单纯安全,家长好沟通。
女宝宝活泼爱笑喜爱与人亲近,很好照顾。
希望可以找到适合的到府保姆,
协助家里长辈带小孩。
奶奶也是学教育的,很开明,不会有过多的干涉。
联络方式:
站内信
请附上简易自我介绍及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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