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案前请先确定内文符合各项相关法规。
发案方:林口区头湖附幼(请填公私立学校、机关团体、个人)
工作时间:11/4(星期三) 1天,8:00~16:00,供午餐
↑需包含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起讫时间、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计薪
工作地点:林口区头湖国小附设幼儿园,林口区民权路101号
薪资:1200元/日薪
↑劳基法规定104/7/1起最低薪资为每月 20008 元(每小时 120 元)起
工作内容:协助教学,照顾混龄班幼儿,处理班级事物,维持教室整洁。
联络方式:站内信
办公室电话(02)26080766分机860 李老师
手机0988586932
========================== 以上必填,以下选填 ===========================
资格限制:相关科系毕业。
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