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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照法》规定,幼儿园里头5岁以上,也就是大班,每个班级必须至少有一位“合格教
师”,不过,这项规定,有立委拟提案删除,变成只要聘用相关幼保、幼教科系毕业的“
教保员”即可。民间幼教改革团体担忧,如此一来,不只合格教师没头路,小朋友受教权
也受到严重影响。
高声呼口号,多位幼教系教授和幼儿园基层教师齐聚一堂,抗议《幼照法》修法让台湾幼
教品质倒退20年。
民国100年幼托整合,《幼照法》规定,幼儿园有5岁以上小朋友,每班至少得有一位通过
师资培育和考照的“合格教师”,及一位相关科系毕业的“教保员”,目前有立委拟提案
删除这项规定,惹来幼教改革团体质疑,立委是为了图利不肖业者,想要借此降低聘用成
本。
幼教改革团体已经发动连署,下一步向立委陈情,保障幼儿受教权,更捍卫幼教老师的工
作权。(民视新闻 刘方慈、黄柏崴 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