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洪氏狱
乾隆九年 (1744),我当沭阳县县令时的事:
有个淮安来的吴秀才受洪家聘请当老师,洪家是当地大户、家中很有钱,
吴某跟一妻一子住在外面;
有次雇主请吴某跟他儿子吃饭,吴妻自己留在家,
晚上二更父子回家后,发现吴妻被杀死,凶器刀子丢在墙外、正是吴家的菜刀。
我去验尸,看到吴妻脖子上有三道很深的刀伤、吃的稀饭流出来,死状非常悽惨,
要找凶手,但没有什么有力证据可追查;
洪家有个仆人洪安,平常都惯用左手拿东西,而刀伤是左往右砍,所以审讯他,
一开始用刑时他就承认,但之后翻供说:
“这事是某个少爷指使的,他想逼奸但被抗拒,所以叫我杀了她;
少爷正是吴老师的学生。”
再审讯洪少爷,他不承认、说是洪安曾被处罚杖打,所以这时诬赖要报复;
案子还没办完,我就被调到江宁县,继任的魏廷会以洪安是凶手来结案上呈,
但江苏按察使翁藻认为证据太不充分,将洪安与洪少爷都放了,要求找出真凶,
只是十二年来都没找到。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六月,堂弟袁凤仪路过沭阳到江宁来,说路上听到的事:
“有个姓洪的武秀才,去年病死,棺木还未下葬,
突然托梦给他妻子说‘多年前奸杀吴老师之妻的正是我,
漏网十几年,如今被冤魂投诉上天,
明天我的棺木会雷击,快点帮我移走来避开。’
他妻子吓醒,之后跟家人商量要移灵之时,灵堂就失火了,
棺木跟遗体都烧成灰,但茅屋跟其他家具却都完好无损。”
我非常愧疚:
身为一县父母官却不能帮妇人伸冤、又对无罪的人用刑,实在深感当官的辛苦。
但上天报应要十几年后才来,且不是在他活着时惩治、而是死后才搞无知觉的遗体,
为什么呢?
然后这种恶徒,死了之后应该被打入地狱,
却仍有魂魄可以托梦给活人,而且还如此珍爱自己躯壳,又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