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的林生霈说:
福建有个县令,辞官之后搬到客房住,晚上有强盗破门而入,
一个老妇尖叫,结果被强盗用刀砍破头、倒地不动,因此其他仆人不敢再吭气乱动,
而周边巡逻的人不满他当官时所为,也等著看好戏,因此强盗放胆大肆搜刮。
县令的幼子才十四、五岁,用被子盖头躲在床上,
强盗扯开被子,看到少年像少女般清秀,因此嘻笑抚摸,似乎打算知男而上了,
这时头上中刀的老妇人突然跳起身,抢了强盗一把刀,又把少年背着夺门而出,
上去追的强盗都被老妇砍伤,只好弃追、把抢到的钱带走。
县令怀疑老妇都六十几岁了,也没听说她练过武术,怎么突然变这么勇?
赶紧追去,只见老妇人直挺挺站着说:
“我是某地的某人,当初曾受大人救命之恩,死了之后在土地庙当差,
听说大人遇到强盗,特地来探视;
钱财都是大人用刑逼迫而得,因此冥神判给强盗夺去,我不敢拿回,
但他们想侵犯公子,则犯了死罪,所以我附身在老妇人身上跟他们对抗,
大人之后请努力向善,我走啦!”
“老妇”话讲完就像喝醉一样昏昏躺平,被救醒后完全不知道期间发生什么事。
原来县令虽然取人财,但遇到穷人打官司,判决却非常公正持平,所以才有此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