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
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四年
,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之后没人再敢议论新法,新法顺利推行,三年后大治。史载,道不拾
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但是也因得罪太多利益集团,终至杀身
之祸,这些大家都耳熟能详了。
不过当时太子驷到底犯了什么法,导致太子傅被刑求,太子师受黥刑呢?
根据《东周列国志‧八十七回 说秦君衞鞅变法 辞鬼谷孙膑下山》:
…卫鞅乃大发徒卒,筑宫阙于咸阳城中,择日迁都。太子驷不愿迁,且言
变法之非。卫鞅怒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不可加刑﹔若
赦之,则又非法。”乃言于孝公,坐其罪于师傅。将太傅公子虔劓鼻,太
师公孙贾鲸面。…
当时赢驷不愿意迁都咸阳,并批评新法的不是,就被定罪了?!
也就是因为妄议中央(批评当权派),就被罗织罪名入罪。
后世普遍对商鞅贡献的理解是强化中央集权、建立秦国法治。
但就太子驷犯法这事和现代社会对法治的理解完则是两回事吧。
讲白了更像现在某国家,动不动以反腐之名,行清算之实。
有没有更多相关史料说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