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uia (吉:)大中祥符)
2018-07-09 15:50:40刚刚看到很有名的大陆文青微信公众号WeLens也抄这篇文
https://web.wechat.com/cgi-bin/mmwebwx-bin/webwxcheckurl?requrl=https%3A%2F%2F
mp.weixin.qq.com%2Fs%2FpY5oUFrcrEh7vc0-veYR5A&skey=%40crypt_b24979f4_48621368
d7611b25a5a3dd077f9bee74&deviceid=e210370162377831&pass_ticket=uylckNQslRXH4A
f36mO5MMqrbfj%252FpezdQeu1dvJI1pMj6EKKLAIdA5vSjBxRa2RI&opcode=2&scene=1&usern
[email protected]
有点不开心. 我是在大陆做电商的,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 这些微博微信大号都是营利的,
让他们发一篇文要6万rmb-25万rmb付给他们, 而他们平常就是靠原创文案累积这些人气来
要广告文费用的....
真的很建议这个原作者要去跟他们索取使用费!
※ 引述《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之铭言:
: 这篇文章被中国那边抄过去改写成简体后,在中国微薄就上热搜了
: https://i.imgur.com/BVVxTwx.jpg
: https://i.imgur.com/B37Hahf.jpg
: https://i.imgur.com/a20O9Tw.jpg
: 底下留言知道这是从ptt过来的都很惊讶,他们对ptt印象只有深绿台独论坛XDD
楼主: lyuia (吉:)大中祥符) 2018-07-09 15:52:00
不好意思,小的是念政大历史系的所以一看到他这篇文就有点有点生气,因为这个资料应该是原作者可能会拿来写论文的吧?任何idea发到大陆那真的就不值钱了,会有很多人看到模仿的
其实最早是六月底从komica的讨论区先挑起这个话题的原PO可能也是先看到才贴来这里
楼主: lyuia (吉:)大中祥符) 2018-07-09 15:58:00
那就还好~想说大陆网络传播速率会害人的,小学弟不要傻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8-07-09 18:07:00你政大历史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09 18:42:00私人未得他人授权就原文翻译后刊登,大概没哪国著作权法会容许这种事情。但是,权利受侵害的人要自己提告。。请参考: 琼瑶隔海维著作权法官将判例成书出版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8-07-09 22:15:00他们大概觉得原本就中国的东西嘛何必计较lol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7-09 22:56:00这比较复杂,因为还有K岛要证实是本人网络发文著作权要追究其实蛮麻烦的
作者:
hizuki (ayaka)
2018-07-10 01:12:00匪媒时候都不向图库买图的,说不定还因为当中讲台湾拿来统战了。支持提告修理共匪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8-07-10 14:28:00那些奏折是大清国君臣写的没错,但整理成一篇文章是谁的功劳?
作者:
neak (neak)
2018-07-11 04:13:00可是大家每次转马伯庸的文难道有先拿到马伯庸的许可吗?
作者:
Ishetar (过尽千帆皆不是)
2018-07-11 10:33:00大家转马伯庸的文没有获利啊 但是微博那些大V有
没有获利就能转吗?搞不好马伯庸也不爽大家这样转来转去不要认为没有获利就可以在那转来转去的
作者:
sunev (Veritas)
2018-07-11 14:48:00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7-11 14:59:00其实我也在找网文版权判例,真的没有前例可循。目前被告比较明显的是谷阿莫,因为影像图画类比较好判别原创者像这个网文,还涉及台北故宫奏折,故宫可是有版权的其实蛮想有人告告看,这样就有网文版权判例了
作者:
neak (neak)
2018-07-11 15:24:00奏折的文字本身应该没有版权了,都几百年前的事了
作者: comet1224 (蓝光) 2018-07-12 00:46:00
我也有发现 那篇文章直接被拿来抄袭= =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12 04:18:00判例就别找了,当前司法改革打算修法废除所有的判例新法通过后,法官可以自由发挥创意判,有争议再由最高法院之上新设的"大法庭"的9个法官发挥创意解决
楼主: lyuia (吉:)大中祥符) 2018-07-12 11:36:00
大家对大陆智财权还不够理解,现在凡是大的号/大公司都很注重的,因为越大越容易被盯上被告喔。现有很多专门蒐集这种事去告别人赚钱的集团。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7-12 11:53:00智财权这种东西除非你有能力($及时间)告人 最后当它不存在 自己比较舒服勘误:最后→最好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8-07-12 17:56:00判决和判例是不一样滴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12 20:43:00楼上写得没错,判决和判例不同,我国法界一直以来以判例对各级法官判决有拘束力为实践。但是目前执政党的司法改革重点之一也确实是要把判例的拘束力废除,改为让法官自己发挥创意,有争议再到新设立的大法庭,让大法庭的高级法官发挥创意。大法庭位阶高于最高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的决议拘束所有的法官。大法庭的超级法官不经由民选。更多细节请自行网搜: 大法庭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8-07-12 22:04:00就算没有判例或大法庭 各级法院法官依然要"依法审判"所谓废了判例从此就能自由发挥的推论 恐怕是有些误解另外关于大法庭法官不经民选这事嘛... 很抱歉,目前的判例就是由完全不是民选的最高法院法官开会决议选出的请参阅法院组织法第57条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13 07:38:00是啊,问题是以后全国法官的意见通通受到大法庭9个高级法官的意见拘束。而且法官固然要依法审判,我国走欧陆法制,立法习惯本来就偏向制定抽象而且管理范围广泛的法条。遇到实际状况,法律的真正意思会有争议,所以X要到法院打官司让法官"解释法律"。修法成立大法庭,全国所有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和大法庭解释不同者都无效。大法庭的高级法官解释法律有没有限制? 判例都无拘束力了,那就只剩下凹说大法庭的解释违宪。违宪审查是大法官会议的9个大法官审查。大法官怎来的? 看出特征了吗?现在的制度,执政党顶多掌握大法官作违宪审查而干涉一般诉讼尤其是行政诉讼的能力有限,毕竟宪法设计是要至少三权分立。一旦成立大法庭,大法庭那9个高级法官就算走目前大法官模式也顶多是行政机关提名,立法院的民选立委帮人民间接同意。换言之,掌握行政和立法,司法独立差不多就从一般法律的解释到违宪审查通通可以被人民选的行政官和民代掌握,司法独立基本上完蛋。我国法不只立法院的法律,行政机关随时可以颁布法规照样可以管人民。于是立法院的法律有否违宪,行政可透过大法官会议作最终解释。一般法律的解释和法规有否违法,行政又可透过大法庭的法官来解释而作最终掌控。看看以后人民和政府打行政诉讼的胜率会剩下多少。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8-07-13 14:43:00不太懂那一长串的主旨 我就讲两点就好1.“判例无拘束力”是不精确的说法,释字第154号解释早说过判例“有其拘束力,可为各级法院裁判之依据”。此外实务运作上,判决违背判例是上诉第三审之理由,这恐怕不是说句无拘束力就能简单带过的2.行政机关不是随时可以造法,其仍受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细节请参照释字第443号解释,在此就不多赘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13 15:56:00楼上,"现在"判例有拘束力,但即将推动的大法庭修法,要把判例的拘束力取消,改用大法庭的决议拘束全国法官。这是指"未来"修法成功的目标。至于这样修法会否引起违宪问题,例如违反宪法规定法官独立审判这条,那要等"未来"大法庭修法成功,再经过"未来的"释宪案才知道楼上用"过去"已有的大法官解释说判例有拘束力,偏离讨论请网搜: 大法庭 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