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监·丐阉》
我要进京,过黄河后,发现在河间、任邱以北一带,破败房屋墙壁里躲了几十个阉人,
只要有车马经过,比较虚弱的就群聚出来讨钱、比较有力的则勒住人家的马强要钱;
甚至若是发现在旷野中只有两三人骑马独行时,
就群聚过来把旅客拉下马,勒人脖子、捣人 LP,然后把身上财物全拿光才散开,
等被打劫的醒来后,仍昏昏沉沉不知道发现什么事情,
到了京城外缘才发现身上东西都没了。
地方官竟习以为常,一点都没办法,因此非常危害商旅。
太祖高皇帝所订律例中,有严格禁止擅自阉割,下手的人最重可以判处凌迟极刑,
但近畿一带习惯,却是以此来博取富贵,
为人父母者,竟忍心让儿子受腐刑,甚至还有兄弟全都阉了结果都没入选的,
于是只能沦落当乞丐、打劫,也是刚好而已。
宋朝时的规定:愿意自宫的,要先到兵部报名,再在良辰吉日阉割,
兵部记下日期后上奏、堪验无误,等伤口痊愈后再把人送到宫内,
之后宦官正式得到官职,就改以阉割日为生辰,一切算命八字,都换用此日;
如今则没听说朝廷大太监们依此作法。
报名申请后才能阉割,是明文规定,但法律不彰至今,都没人在遵守了,
朝廷每年也尽量选用两三千人,但也只是其中一小部份人而已,
天子脚下聚集了几万个这种残形人士,一定会造成未来隐忧,不只是为患行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