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家人丧事总算告一段落,其中的繁文缛节不多说
总之我跟弟弟达成未来自己死后不做七、不烧金银财宝,走环保葬的共识
被亲戚们听到,当然就是被唸一顿“怎么可以这样!”
后来想想,即使身后事真的做到我想要的这样
可站在活着的人的立场,或许没办法什么都不做的送别至亲吧
生者不只本身想要缅怀家人,也会受到别人的压力
除非留下遗嘱或器官捐赠同意书,这种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抱着无聊的心态一查,还真的有
生前预立环保葬意愿书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的网站)
https://w6.mso.taipei/eco-burial/include/index.php?Page=7-2
只要生前申办成功,过往后至本处申办各项服务时
服务人员即会告知亲友,申请人曾经预立环保葬的意愿
请亲友尊重其意愿,为其选择其属意之环保葬法
https://i.imgur.com/4Dz5yfH.jpg
比起遗嘱或器官捐赠,意愿书是善意提醒
但在亲友对亡者后事意见分歧时,我想还依然具有一定效果
不过在写意愿书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帮家人建立环保葬概念
观念或仪式皆由人所创造,不分所谓好与坏
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才是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