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自杀的另一个选项
就是不要自杀,然后去到另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用自己想要的方式活一次。这样
也许你的善念会比器捐更有发挥的空间。
反正自杀后也是要再投胎,不如就用自己的方式投胎吧。。。
※ 引述《myloveyj (屎逮羊)》之铭言:
: 想请教大家一些过世时的疑问
: 1.自杀者是否可以在临终前打电话叫医院来收尸
: 好把身体可用的器官趁新鲜捐出去?
: (假若事前已和医院签订好契约)
: 2.如果问题1不可行或有所阻碍
: 至少穿着自己喜欢的衣物离开
: 但火化时,是否会为了避免未烧化的杂物(ex皮带头.金属钮扣)和骨灰混在一起
: 所以一定要换穿业者提供的衣物(寿衣)?
: 3.觉得丧礼只是做给活人看的 多花钱又没实质意义
: 不想办丧事直接火化 也觉得没有纳骨的必要
: 骨灰可否由家人领走 随便找块地尘归尘土归土
: 有这样的案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