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内政部核发礼仪师证书 殡葬专业迈向新里

楼主: Linjoyfu (草民)   2014-06-14 18:30:45
  1. 新闻来源:
http://n.yam.com/greatnews/politics/20140614/20140614356280.html
【大成报记者胡美慧/台北报导】
  2. 标题:
内政部核发礼仪师证书 殡葬专业迈向新里程!
  3. 内容:
内政部已发出史上首张礼仪师证书,即日起不具礼仪师资格者不得自称“礼仪师”。未来
经核予认证的礼仪师,以兼具理论学养与实务经验的专业能力投入殡仪服务职场后,将为
民众身后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内政部指出,政府多年来结合“职业训练”、“技能检定”及“礼仪师证照”,推动殡葬
专业证照制度。101年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施行后,授权内政部订定礼仪师管理办法,民众
凡具备“领有丧礼服务职类乙级以上技术士证”、“修毕殡葬相关专业课程20学分以上”
及“实际从事殡葬礼仪服务工作2年以上”3项条件,且无礼仪师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礼
仪师之情形,可向内政部申请核发礼仪师证书。
劳动部去(102)年11月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办理首届丧礼服务职类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
共计2千余人报名,目前已核发272张乙级技术士证;另外,内政部去年公布礼仪师应修毕
殡葬相关专业课程之范围,目前共计有全国16所大专院校开设,授课学校自去年已陆续将
开设课程报请内政部审认并公告。内政部表示,为配合民众请领技术士证期程,已自4月
28日起受理礼仪师证书之申请,估计今年礼仪师人数,应不致于超出今年核发丧礼服务乙
级技术士证总数。
内政部解释,鉴于国内殡葬产业的特殊背景,当初对于礼仪师的定位,与国家高等考试之
专门技术人员不同,一方面采鼓励态度,期待殡仪从业人员自我充实、提升专业职能,故
规定其资格不具排他性,未持有礼仪师证书者,仍能继续从事殡葬礼仪业务,但不得以礼
仪师名义自称,以利于消费者辨别选择;另一方面,为使专业之礼仪师能深耕产业职场,
确实发挥提升殡仪服务品质的效用,于是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礼仪服务业达一定规模
者,应置专任礼仪师,始能申请许可及营业。
内政部特别提醒民众,按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承揽处理殡葬事宜,应成立殡葬礼仪服务业
,因此礼仪师管理办法规定,礼仪师从事殡仪服务之职业,仍须自行经营或受雇于殡葬礼
仪服务业,对于自称礼仪师提供服务者,应注意其身分真实性,为利查询礼仪师资讯,内
政部已规划于“全国殡葬资讯入口网”建置礼仪师人才库,未来民众可以“礼仪师姓名”
查询其受雇之殡葬业者。
关于达一定规模的业者,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在104年7月1日前,应补送聘用礼仪师证明,
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备查,始得继续营业,至于“一定规模”为何?内政部表示,
仍须评估市场上礼仪师人数情形,依照供需条件订定合理标准。去年内政部即邀业界代表
开会达成共识,大致将以“登记资本额”、“礼仪部门员工人数”、“服务案量”及“营
业额”等4项指标为范围,近期将再开会讨论尽速完成订定。 最后内政部补充,中华民国
葬仪商业同业公会订于本月13日(星期五)起,在台北世界贸易中心第3展览馆举办“
2014台湾国际生命礼仪博览会”为期3天,全程活动开放免费参观。首日开幕典礼将安排
礼仪师针对取得证书历程发表心得感想,有兴趣的民众可赴现场聆听。如果想更了解礼仪
师相关规定或专业证照制度等相关资讯,欢迎到全国殡葬资讯入口网(
http://mort.moi.gov.tw)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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