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 全国 售7-11 50元商品卡+全家50元礼物卡

楼主: ralftw (打破僵局突破现状)   2019-06-12 01:37:37
商品名称:统一超商五十元商品卡+全家便利商店五十元礼物卡
/7-11 Gift Card+FamilyMart Gift Card
商品来源:股东会纪念品。
参考网址:https://imgur.com/Lql99hC
交易县市:全国。
商品价格:新台币105元整。
新旧状况:全新品。
交易方式:超商货到付款(运费60元)、
面交(台北市中正区或新北市新庄区自取者,免运费)。
联络方式:站内信。
其他说明:
一、以下商品皆为全新未使用,售后无保固与不接受退换货,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一)卖统一超商五十元商品卡1张,
售价为新台币45元+超商货到付款运费60元。
(二)卖全家便利商店五十元礼物卡2张,
合计售价为新台币80元+超商货到付款运费60元。
(三)3张全买,合计售价为新台币105元+超商货到付款运费60元。
(四)台北市中正区或新北市新庄区自取者,免运费。
二、使用说明
(一)统一超商五十元商品卡
1.本卡适用台湾地区开立统一超商发票之统一超商门市,支付可开立
统一发票之商品/服务(依据菸害防制法规定,恕于门市无法使用
商品卡购买菸品及支付代收售业务、受托代销商品之服务)。
2.本卡无使用期限,可分次及并卡使用,无法重复储值。
本卡属无记名,若己拆封、使用、遗失、被窃或毁损致条码
及卡号无法辨识等情形,恕无法退现、挂失止付或补发;
如人为毁损但条码及卡号仍可辨识者,得申请补发,每次费用50元整。
3.本卡售出时已开立统一发票,至门市兑换商品时开立零值交易明细
(零值交易明细仅供核对及退货使用,恕无法进行发票兑奖)。
(二)全家便利商店五十元礼物卡
1.本礼物卡无使用期限。可分次及并卡使用。本礼物卡如因毁损或变形,
惟其上段条码或卡号经本公司判读仍可辨认者,读洽总公司办理换卡
或纸本礼券(依剩余余额办理)。
2.若本卡遗失、被窃或条码及卡号均无法辨织者,
恕无法提供换卡或换纸本礼券作业,亦不挂失。
3.本礼物卡至全台湾地区全家便利商店均可兑换。
但不得抵用代收及非开立发累之代售业务等商品/服务。
(如:各类帐单缴费、票券及悠游卡储值等),依据菸害防制法规定,
于本公司店铺恕无法使用礼物卡购买菸品。
4.本卡售出时已开立统一发票,提取商品时则开立交易明细。
(交易明细仅供购买明细核对及退换货使用,无法进行发票兑奖)。
5.本卡亦可在全台湾地区沃克牛排及大户屋门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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